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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男私家車載客被逮 TLC要沒收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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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5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近來,紐約市出租車及轎車管理委員會(TLC)雷厲風行的掃蕩載客私家車,一旦兩次查獲私家車用作商業用途、無證載客,不但扣押私家車,甚至將車主控上法庭,要求沒收他們的車輛。

據TLC向曼哈頓民事法庭提交的起訴書,一名住在布碌崙日落公園附近的華裔男子鄭春君(音譯)2017年3月2日首次被TLC臥底檢查員發現違規,當時他開著一輛2015年的Toyota Sienna豐田車,在電話上確認的載客地點準備接客,他向臥底檢查員證實收取8美元車費,但又未能出示由TLC發出的「出租汽車許可證」,當即被開罰單。

今年4月2日,一名TLC臥底檢查員致電某汽車服務公司,然後鄭春君回電臥底調查員,告知他會開一輛灰色的豐田車來接客,車資為17美元,鄭春君抵達預先約定的接客地點後,鳴了一下喇叭。於是他再次被「逮住」,涉嫌「經營租用未經TLC許可的車輛」第二次被開罰單。

4月11日,在紐約市行政審批與聽證辦公室(簡稱OATH)舉行的聽證會上,聽證官發現鄭春君在沒有TLC車輛許可證的情況下經營私家車,違反了相關規定,因此下令在民事沒收程序出結果之前,車輛應繼續被扣押。

上週四(17日),TLC的律師向法庭提交訴狀,指鄭某沒有TLC發出的「出租汽車許可證」,涉嫌非法載客取酬且一再違規,請求法庭依法判決TLC繼續扣押並沒收他的車輛。不過,與鄭春君「合作」的汽車服務公司似乎並不受影響,惹上麻煩的是車主,車主最終要對自己的個人行為引起的法律糾紛負責。◇

責任編輯:文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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