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8年04月03日訊】(大紀元記者鍾元台灣綜合報導)台灣桃園大溪區慈湖陵寢2月28日遭人闖入,以紅漆潑灑中華民國先總統蔣中正(蔣介石)棺柩案,桃園地檢署4月3日偵查終結,李嘉宇等10人被檢方以刑法公然侮辱墳墓、公眾紀念處所、毀損等罪嫌提起公訴。
在二二八和平紀念日當天,有團體前往桃園市大溪區的慈湖陵寢,對蔣中正棺柩潑灑紅漆,引發社會譁然。對此,國防部發言人陳中吉2月28日表達遺憾,並譴責這是非理性行為,呼籲各界保持冷靜理性。行政院長賴清德3月6日表示,不管是銅像破壞、陵寢潑漆,社會都不能夠接受,他也不贊成,希望以後不要再發生。
檢警近日查出共10名男女涉案,警方訊後分別依毀損等罪嫌諭令新台幣3~5萬元交保。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大溪慈湖陵寢潑漆案,經過1個月偵辦偵查終結,認定李嘉宇、陳俞璋、莊承澔、郭潤庭、郭蕎瑛、羅宜、周維理、王騰葦、張閔喬、楊侒橙等10人,涉犯「刑法」公然侮辱墳墓、公眾紀念處所、毀損等罪嫌提起公訴。
桃園地檢署表示,楊侒橙因以身體推擠及徒手拉扯後指部桃園管理組陵寢官,除上述罪嫌,還多了一項妨害公務罪。檢察官表示,2017年12月29日施行的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其中「清除威權象徵、保存不義遺址」等相關法規,為原則性及政策性規定,應透過正當法律程序實踐。李男等10人以潑漆方式表達政治理念,已違反現行法律秩序。
檢察官指出,任何政治史觀或理念的闡述與表現,都屬言論自由的範疇,國家應給予最大限度保障,但表達方式仍需守法。至於被告李嘉宇等10人,違反文化資產保存法之毀損歷史建築,涉及行政裁罰部分,檢察官表示將另行函知桃園市政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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