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讀生、兼職有特休假 台勞動部:沒休完要給薪
【大紀元2018年03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徐翠玲台北報導)工讀生、兼職人員有特休假,沒修完也可拿工資?立委吳玉琴26日質詢勞動部時質疑,部分工時勞工是否有休假?放特休假當天有沒有工資?怎麼算?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謝蒨倩回應,部分工時勞工也有特休假,特休假沒修完,跟全職勞工一樣要給薪。
謝蒨倩說,很多事業單位可能不清楚、不知道,常常沒給部分工時勞工特休假出勤薪資。部分工時勞工工作時數,跟全職勞工相比相對稍微短些,按照比例去計算特別休假時間,算出來後可能以時數計。
吳玉琴詢問,適用《勞基法》二週、四週、八週彈性工時的全職勞工,遇到空班依法處理,但部分工時勞工遇到空班,要不要給薪?假設雇主以天氣不好、生意不佳或特殊情況臨時取消原有排班,是誰的責任?謝蒨倩說,部分工時勞工工作時數比全職少,不適用彈性工時。部分工時勞工若遇到空班爭議,會依個案處理,個案可透過申訴管道,雇主也不能夠因為勞工的申訴而給予不利處分。
謝蒨倩指出,民間所謂空班,依《勞基法》規定,不管時新(兼職)或全職勞工,工作時間由勞資雙方協商約定。假設約定工作6小時或4小時,後來取消也要勞資雙方協商約定,且取消的工時要去做調整。如果勞工不願意調整工時,雇主強制的話,後續由申訴機制處理。她強調,所有工作時間,雙方約定好又要變更,一定要再經過勞資雙方約定,也要經過勞工同意。
據報導,全台手搖杯3000多家共聘1.2萬勞工,大部分是工讀生,出現勞動問題包括,時薪低於基本時薪、沒給加班費、國定假日出勤沒給雙倍薪,還有減班問題。吳玉琴指出,業者常因生意不好就隨意減班 。工讀生依法律觀點到底是部分工時?還是定期契約聘僱勞工?依照《勞基法》規範,不管部分工時或全時勞工,基本月薪、時薪、加班費、國定假日出勤雙薪一致?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長鄒子廉說,一般飲料業者都是用部分工時聘用兼職工讀生,契約都是不定期契約,都適用《勞基法》。不管部分工時或全時勞工,基本月薪、時薪、加班費、國定假日出勤雙薪,都適用《勞基法》。
至於減班協議勞工簽了名,怎麼確認是自願或被迫?鄒子廉說,勞方主張、證據給的越充分,勞動部越有明確證據可以追查,勞檢認定就更清楚。很多飲料業案例,當天預期做8小時,因為天氣不好變冷,工讀生或勞工被迫上4小時班就回家,如果找到書面資料、文件,初步判斷雇主違反雙方契約約定,就可進一步做違反事實論定的處理。
吳玉琴質疑,如果發生減班,如何讓勞工知道,當工時變動時,勞方有拒絕或不同意的權利,怎麼確保勞工不必擔心拒絕後被解約或非法解僱?勞動部長許銘春表示,勞動部會加強宣導讓勞工知道他的權利,不要讓權利睡著了。遇到不當解聘等,勞工來申訴,勞動部會透過裁決機制做處理,對勞工權益保障列為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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