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志平保釋再被拒 11月5日紐約開審
【大紀元2018年02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去年11月在紐約被捕的香港民政事務局前局長何志平涉嫌行賄非洲政要案,週一(5日)在紐約南區聯邦法庭再次過庭。在經歷了兩個多小時的保釋聆訊後,法官表示,控方證據充足有力,何的潛逃風險極高,因此再次駁回何志平的保釋申請。
法官並表示,辯方若繼續提出保釋,須有新證據,並交代他的財產等資料。何志平昨天仍然身著短袖囚衣出庭,庭審後還押大都會懲教中心。法官又定今年11月5日開始正式庭審,預計需要六週時間。
辯方律師:逃跑不是選項
檢辯雙方就他的保釋申請激烈爭辯兩小時。何志平的代表金律師(Edward Kim)引述何志平領導的非政府組織中華能源基金委員會的話說「一切透明,沒有祕密」。金律師稱,何志平的事業需要在全球旅行,包括美國,如果他逃跑,就再也不能做國際旅行;雖然他經常跑中國、俄國和非洲,但他不住在這些國家,也沒有中國的居住權,不會潛逃中國內地。
金律師又說,雖然中國官媒提及何志平案件牽涉政治角力,但只是媒體報導,中國與香港政府並無對此案發表如此聲明。律師強調,何志平做公益捐款給學校和健保組織,重視自己的聲譽,逃跑不是他的選項。
控方:入罪證據確鑿 潛逃風險極高
但控方強烈反對何志平保釋,認為其入罪證據確鑿,潛逃風險極高。檢控官里臣紹(Daniel Richenthal)表示,自從抓捕何志平後,執法人員接觸了更多證人,亦以搜查令獲取更強的證據,68歲的何面對的控罪嚴重,根據判刑指引,估計一旦罪成將獲刑超過10年;入獄坐牢的可能性越大,逃跑動機越大。
此外,何志平各方聯繫廣泛,賄賂的都是很高層的人士,他對某些人來說「意味重大」,一旦讓他跑了,就很難再抓到他。香港的引渡協議設有多條豁免條款,其中列明若控罪涉及政治性質,港府可以不交人;大陸多篇報導及評論都指責美方起訴何志平出於政治動機,或會被用來作為豁免引渡的根據。他全球旅行的地方集中在伊朗、乍得、俄羅斯等國,都不是對美國友好之國,美國可將其引渡受審的機會為零。
何志平獄中密切聯繫上海 要為案件公關
何志平的非政府組織並非「透明」,里臣紹表示,長達54頁的起訴書顯示,「非政府組織」僅僅是何志平利用來當國際說客的幌子,是他進行犯罪活動的掩護。
里臣紹又指,何志平所代表的是位於上海的一家能源巨頭,在全球都有網絡和財力,可以從各方面幫助他,甚至何志平被羈柙三個月來,仍每天與上海能源公司的人密切聯絡,在通訊中提及,要為他的案件在公眾發起公關活動。
至於戴電子腳鐐、在家監控為何不保險,里臣紹以去年吳立勝案為例說明,吳立勝以5000萬美金保釋,軟禁在紐約豪宅中,這種「被告僱用保安公司看管自己」的監管形式「出現很多漏洞」,私人保安和法警的合約誓言不同,他們甚至多次帶吳立勝到餐館點餐,後期不再搜查每一個來訪者,還吃吳立勝按摩師上門煮的菜,等等意外情節出現。而電子腳鐐電池沒電就失效。
法官:他比35歲的人逃跑動機更大
法官福雷斯特(Katherine B. Forrest )同意檢方的觀點,認為目前證據很強,何志平的逃跑動機很大。而考慮被告年紀,68歲的人大多不想在外國監獄中待上數年,何況一旦罪成,此案量刑起點或是10年以上,當然比35歲的人逃跑動機更大,而何志平的身體並沒虛弱到不能潛逃。
對於辯方以何志平做公益證明他品格可靠,法官認為他被控的「行賄」罪名,行為性質已說明他破壞法律,用人格擔保代替金錢擔保,同樣「不可靠」。她也同意控方所言,中國官媒將此案歸為政治檢控,因此何志平潛逃,在美國之外並不會讓他名譽掃地,只會視他為逃離政治檢控,而他的多數生活和名聲所在是在美國之外,在美國並沒有生意。
綜合以上幾點因素,法官因此拒絕何志平的保釋申請,不過她也允許辯方繼續提保釋,條件是要有新理據,同時要列明何志平的資產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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