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8年02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周月諦多倫多報導)分居放棄全部家產?卑詩省任女士現在恐怕是腸子都要悔青了。任女士和西人老公在經歷8~9年的跨國師生戀後,離婚後不但幾乎得不到家產,反過來還要支付前夫的生活費。
按照卑詩省法院的裁決文件,1994年,艾默森(Mr. Emerson)在北京人民大學當客座講師,他與在同一大學讀書的任女士相遇,並且擦出愛情的火花。當時艾默森50歲,任女士19歲。
2年後,他們開始同居,約一年後他們的女兒在北京出生。1998年7月,兩人移民加拿大,定居多倫多。一年後,兒子出生了。2001年3月,他們辦理了結婚手續。次年,一家四口人移居溫哥華。
艾默森的資產
按照艾默森長期助理姆林(Heidi Moulin)女士的證詞,艾默森在和任女士相識前,他在巴黎和多倫多經營語言學校,1990年出售巴黎分校的所得在20-30萬之間;在1989年,姆林經手匯給艾默森的巴黎分校的盈利所得是50萬加元。
1998~2004年間,艾默森將數十萬美元轉入中國的一家銀行,那段時間他曾打算在中國開設英語學校。其中許多匯款的受益人是任女士。但是這些錢最終用於何處,法院沒有定論。
在多倫多居住期間,艾默森繼續經營他在多倫多的語言學校,他是家庭的唯一收入者。他們遷到溫哥華後,艾默森在那裡創辦了他在加拿大的第二所語言學校。
2003年,非典疫情期間,從中國來加拿大的留學生明顯減少,艾默森關閉了他的兩所語言學校。不過,多倫多學校的關閉讓他陷入2起訴訟中,起訴人分別是參與多倫多學校經營的前妻和學校的房東,訴訟索賠分別是250萬美元和180萬美元。
簽訂《分居協議書》
後來,任女士在卑詩大學(UBC)Sauder商學院進修期間,她與丈夫之間的感情破裂,開始分居。2004年3月,他們簽署了《分居協議書》。
由於艾默森前妻對丈夫居所提出了「留置權,在未經前妻同意的情況下他不能出售」,任女士在簽署《分居協議書》時,放棄了對艾默森住所的索償權。
《協議》聲稱,他們了解對方的財務信息;雙方都放棄對彼此財產的索償權,包括:銀行賬戶、儲蓄和投資等。
《協議》免除了任女士在本文前述的2起案件中的賠償責任。艾默森按照當時年收入3.2萬計算,他須每月付給任女士468元,以幫助她撫養兩個孩子。
申請擱置《分居協議書》
《分居協議書》的簽署,讓任女士在8~9年的婚姻之後,一無所得。2017年,42歲的任女士到卑詩省法院狀告73歲的艾默森,試圖擱置《分居協議書》,以便她獲得生活費與部分家產。
根據資產負債表,2005年2月10日,艾默森的淨資產為178.9萬加元,負債是12.2萬加元。
她告訴法院,她在協議上簽字之前,沒有諮詢法律顧問,並稱,當年受艾默森的誤導,才決定放棄爭奪所有家產。艾默森曾告訴她,他前妻與前房東分別向他索賠250萬元和180萬元。實際上,前房東只起訴他名下的有限責任公司,即使公司敗訴,他也沒有經濟損失。
「擱置」過了有效期
卑詩省法官詹金斯(Justice Jenkins)於2月15日做出判決。
法官稱,《分居協議書》對任女士非常不公平,遺憾的是依照法規,已經過了擱置《分居協議書》的有效期。根據《家庭法》(Family Law Act),雙方離婚兩年後,不能再擱置有關財產分配的協議。他們於2005年離婚,擱置期限已過。因此,《分居協議書》具有法律效力。
需要支付男方生活費
2004年簽訂《協議》時,任女士供職於銀行,雖然之後她的經濟出現問題,甚至資不抵債,但是2009年轉做地產經紀後,收入逐步升高,2015年之後的3年,任女士的佣金收入分別是:4.4萬、9.4萬、12萬。
相比之下,73歲的艾默森早已退休,近年來靠養老金生活,雖然還有部分投資收入,但在2013年~2017年間,他年入大約2萬元。
法官表示,依據《配偶贍養諮詢指南》(the Spousal Support Advisory Guidelines,SSAG),高收入的任女士需要養活艾默森。從2015年12月1日算起,她須每月付給前夫艾默森875元生活費。如果以前沒付,還需要補齊。
艾默森目前擁有的物業中,有一套位於Seymour街的公寓,不過,他證明購買公寓的資金來自於他和任女士相識前。而另一所位於Thimbleberry Court的房子在孩子託管名下,並非家庭財產。艾默森的其他物業均在《協議》之前售出,收入用於支付Thimbleberry Court房屋。 因此,在各方之間分配的唯一家庭財產是Seymour街公寓的增值部分。
在判案時,Seymour街公寓的估值比購買時增加20萬,因此,法官判定,艾默森需要支付其中的一半,即10萬元給任女士。
2004年分居後,2009年2人關係有所緩和,2012年再次分居。在2015年離婚前,他們的分居並沒有向孩子們公開,在家庭關係出現問題的10年間,2個孩子一直被蒙在鼓裡。
記者三次通過電話和短信聯繫任女士。至截稿時,記者沒收到對方的回覆。
責任編輯:文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