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立法機構考慮禁止業主以收入區別對待潛在租戶
【大紀元2018年02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筱璐西雅圖綜合報導)華盛頓州立法機構正在考慮立法,禁止業主以收入來源為由拒絕潛在或當前租戶,如社會保障,退伍軍人福利,和政府租金補助政策。根據聯邦和州法律,以種族,性別和宗教等因素,拒絕住房是非法的,但不包括收入來源。
房東團體以前反對這種收入來源立法。 但今年,房東協會和租戶宣傳團體正在努力達成協議。這一協議內容包括,設立一個緩解基金,當那些損害房屋的租戶不承擔責任時,業者可獲得最高1千美元的房屋重建費用,以及最多14天的租賃損失。該基金還可以對住戶造成的財產損失進行一定的修繕。根據法案的立法分析,這筆錢將來自房地產文件的額外3美元的錄製費,預計每年將籌集150萬美元。
盡管如此,雙方仍對緩解資金有所疑慮。華州民主黨參議員Paddy Kuderer支持立法,她表示這個緩解基金並不需要,因為沒有證據表明低收入租戶更有可能造成財產損失。R-Olympia的房地產和房地產物業經理安德魯·巴克斯說,「25年來一直在為談判提供諮詢意見”,他表示,”向使用其他收入形式的人租賃房屋的風險是真實的,即使這並不適用於每個人承租人。”
華盛頓州房東協會主席Rob Trickler表示,還有其他方面的擔憂。如法案要求業主提供獲得緩解基金的證據時,可能會鼓勵業主向小額索賠法庭起訴租戶。目前,正與州商務部商討,是否達成一項協議以解決這些問題,並允許採用另一種形式的判斷。房東可以向商業部門提供損失證據,而不是以偽造證據的方式,以獲得緩解基金資助。
如果通過這一法案,華盛頓將成為第13個禁止基於收入來源歧視租戶的州。
責任編輯:舜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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