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帶著一個特定計畫前往密西西比河三角洲:
*透過黑人文學講授美國歷史……
*如果我未曾離開,事態是否會不一樣?
我想像自己帶著學生讀一些曾經感動我的文學作品。
我彷彿看到我的學生們像我在八年級時那樣,為小馬丁·路德·金恩〈來自伯明罕監獄的信〉感到熱血奔騰,或者像後來我在高中時那樣因為讀到麥爾坎·X的自傳而滿心嚮往。
我會要求學生讀詹姆斯·鮑德溫的作品,看書中那些當年的學童是如何帶著英雄式的淡定和冷靜,穿過訕笑怒罵的兇惡人群,前往學校上課。書本教導我要敬佩──如拉爾夫·艾里森所言──「一個人勇於面對世界、誠實評量個人經驗……所憑藉的意志力。」
書改變了我,讓我負起責任;我相信書也能改變我學生們的生活。我的夢想浪漫得理直氣壯,毫不知羞。那年我二十二歲。
我認為自己的出身背景很平凡。我是臺灣移民的女兒,一九八○年代成長於密西根州西部。我走路上學、彈鋼琴、癡戀我哥那群死黨。初雪時節,我和哥哥會拿著廉價的塑膠滑雪碟到外頭溜幾圈;暑假期間,父母都得上班,我們則是每天乖乖在家做SAT模擬試題,英文、數學各做一份。
在某些方面,我的父母在美國適應得很好。他們收集麥可·傑克森和瓊·拜亞的唱片,在客廳裡堆了足足有一英尺高;每逢選舉,他們都會盡責地去投票,一次也沒錯過;偶爾他們也會買桶裝炸雞回家當晚餐。但在其他方面,我父母似乎對自己身為外來者的地位感到憂煩。
他們會用警示口吻告訴我一些亞洲人在美國遭到威嚇、殺害,然後被人遺忘的故事。其中有個人名叫文森·陳(Vincent Chin)──陳果仁。
一九八二年,在他預定結婚前一個星期,在底特律被人用棒球棍活活打死。陳果仁在汽車業工作,而當時這個產業中瀰漫著仇日情緒。兩名凶手都是白人,他們這樣對他說:「我們丟了飯碗都是因為你們這些狗娘養的鬼子。」(陳果仁並不是日本人,而是華裔美國人)
這兩個殺人犯沒被判處徒刑。
「這些人不是我們該送進監牢那種人,」法官後來表示:「我們不該按照罪責去定刑罰,而該按照罪犯的身分去定刑罰。」
我父母告訴我的另一個故事,發生在深南部路易西安那州某處的一名十六歲少年身上。這次的受害者是日本人,當時我們只簡單把他稱作「日本交換生」。
一九九○年代初期,他受邀參加一場萬聖節派對,模仿約翰·屈伏塔(John Travolta)在《週末夜狂熱》(Saturday Night Fever)這部電影中的扮相,穿上白色西裝,但是不小心走錯了房子。他按了門鈴,結果遭屋主近距離射殺。開槍者以非預謀殺人罪被起訴。
在法庭上,他宣稱少年的動作非常怪異;凶手的律師則告訴陪審團,他只是在保護他的家園,他只是個「尋常百姓」、「你我的鄰居」,一個「吃玉米粥喜歡加糖」的老實人。於是凶手獲判無罪開釋。
「沒有人會跟妳說這些故事,」我父母告訴我:「我們告訴妳,是因為我們要妳小心。 」
要小心──這就是最核心的訊息。
跟許多移民一樣,我的父母是會擔心害怕的那種人,他們似乎決意提醒我,悲劇可能就在轉角等著發生。只消某個無知漢子拿出一把槍或一根棒球棍就夠了。
就實際數字而言,亞裔人在一九八○和一九九○年代遭人謀殺的機率微乎其微。然而,從某個角度來看,我父母告訴我的事確實重要。他們設法讓我知道,在美國人的國家想像中,我們並不存在──完全不存在。
的確,在上大學二年級以前,我從不曾在任何課堂上聽任何老師提到亞裔美國人,已逝的、在世的,都沒有。作為一個移民群體,我們一方面方便好用,但另一方面終究是用過即可丟棄。我們表現好時,其他人會稍微把我們拿出來當作美國夢的存在證據,但當我們因為身為亞洲人而被殺害時,媒體並不感興趣。我們的死不會損及任何關於美利堅的神話或理想。
為什麼?
因為我們不是美國人。我們的臉孔揭露出這點。
跟許多移民一樣,我的父母相信教育既是可以對抗傷害的壁壘,也是通往安全與富足的階梯。尤其是數學特別令我父母感到安心;數學是他們熟悉的科目,無論是在他們的故鄉──小小的島國臺灣,或者在美國,數學就是數學。
讀數學不需要懂英文,也不需要學習一整套祕密難解的社會規則。只要花些時間,你就能學會怎麼玩數學。哥哥和我上小學時,父親每天晚上都會訓練我們解數學習題。我們答錯時,他會大吼,把我們罵哭;然後母親會帶著罪惡感端茶來給我們喝。◇(未完,待續)
——節錄自《陪你讀下去》/ 網路與書出版公司
責任編輯:楊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