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斌:有感於「紅色公主」李訥的人生際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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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12月06日訊】眾所周知,毛澤東有兩個女兒,一個叫李敏,是毛澤東與賀子珍生的,另一個叫李訥,是毛澤東和江青生的。

本文不說李敏,但表李訥。

公開資料顯示,1940年8月,李訥生於延安,1949年跟著父母搬進北京居住,在育英小學讀三年級。1959年,李訥考取北京大學歷史系,並於1966年畢業。

李納畢業後,正逢文革興起,因為她的特殊背景,被分配到《解放軍報》工作。

1967年1月13日,李訥組織「革命造反突擊隊」,貼出《解放軍報向何處去》的大字報「揭批」胡癡(其時任新華社代社長、全軍文革小組成員)、宋瓊以及楊子才等領導,左右了報社的運動方向。1月17日,林彪簽署的《給解放軍報社革命同志的一封信》(毛澤東批示「同意,這樣答覆好」),肯定這一行動「在報社內部點起了革命火焰」。27歲那年,李訥輕而易舉的就當上了《解放軍報》總編領導小組組長(相當於總編輯)。同年1月,又升為中央文革小組辦事組負責人。1973年,李訥參加了中共第十次全國代表大會,這在當年可是了不得的政治榮譽。1974年至1975年,李訥先後任中共北京市平谷縣委書記和北京市委副書記。

一言以蔽之,作為文革中的風雲人物,李訥在那個時代可謂風光一時,而之所以如此,自然是因為她是毛澤東和江青的女兒!

不過,正所謂此一時彼一時。伴隨著毛澤東的離世和文革的結束,昔日「紅色公主」李納的人生也從峰頂一下跌落到了谷底。據一篇文章介紹,在鄧小平時代,李納的生活很淒慘,「其生活境遇竟然比大多數的普通老百姓還要艱難」。

文章披露,江青被判處無期徒刑入獄後,李訥也被趕出了中南海,並神秘的失蹤了五年。恢復自由後,李訥已經落得了全身病痛。江青自殺前,李訥因為多種慢性病需要治療和保養,前後花了數千元醫療費。但當李訥到單位報銷時,大部分藥費不能報銷,需要自己付費。

李訥看著看病的欠債,萬般無奈,只好硬著頭皮給中共中央寫了一封信,詢問她是否有權繼承父親毛澤東生前的財產,尤其是稿費。她表示自己不敢奢望多要,只想繼承財產的一部分,希望能從她父親過去的稿費中支取數千塊錢,彌補因治病欠下的虧空。但沒成想報告交到鄧小平處後,鄧小平冷漠的說了一句,毛澤東過去的財產,「都是黨和國家的財產,任何個人都不能隨便支取」。

文章還披露,李訥平日走在北京街頭,總是身著洗得發白的藍上衣和一條肥大的舊軍褲,一付貧窮潦倒、又落後於時代的平民老嫗的形象,人們根本無法把她同文革時期擔任過毛澤東聯絡員、《解放軍報》總編輯、北京市委副書記的那個風雲人物的形象聯繫起來。

而毛澤東的外孫、李訥的兒子王效芝,從小就跟著母親在北京街頭尋找最便宜的「菜葉」。當他看到菜市場櫃檯下面有被人扔掉的菜葉,就趕緊撿進媽媽的提籃裡。當菜市場售貨員用憐惜的目光注視著這個剛剛滿入學年齡的孩子時,她怎麼也不敢相信這個孩子竟是毛的外孫。

王效芝自己也回憶說,在家庭發生重大變故的年代裡,他剛剛開始記事就學會了「看人臉色」。「那時,我覺得自己是個老出錯的孩子,因為人家老瞪我。」

李訥的人生再次印證了「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的老話。李訥文革後的落魄實乃事出有因。她自己在文革中緊跟著毛澤東江青做了不少壞事,而毛澤東江青更是罪惡滔天,常言道父母作孽也會殃及子女,李訥的遭遇不就是個極具說服力的例子嗎?

責任編輯:高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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