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8年12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吳旻洲台北報導)民進黨立委高志鵬被控與助理收賄關說案,台中高分院更二審依《貪汙治罪條例》判刑4年6月,高不服提起上訴,最高法院26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高志鵬27日召開記者會表示,會面對判決結果不會逃避,但也強調全案「宛如一場鬧劇」,未來將提起非常上訴與再審,爭取自身清白。
高志鵬被控在2006年擔任立委時,藉關說國有非公用市場用地承租價購案,收取業者50萬元政治獻金,更二審被依圖利罪判刑4年6月,褫奪公權4年,最高法院26日駁回上訴定讞。
高志鵬表示,此案已經纏訟11年,整件事宛如一場鬧劇,助理拿200萬元酬勞、給老闆50萬元,出了事還可以推給老闆,高開玩笑說,「若未來我要應徵助理,應該會有很多人來應徵」,因為出了事只要轉作汙點證人就沒事,助理索賄、老闆要坐牢。
他強調,從頭到自己跟對方也不認識,沒見面、沒談過,開協調會也只是請官員來,讓當事人有機會溝通,這樣的判決,作為法律人,當然要選擇面對,爭取自己的清白,窮盡各種手段,包括非常上訴和再審,捍衛自己的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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