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血腥罪惡的見證——「劈腿」
【大紀元2018年12月17日訊】(大紀元記者羅瓊綜合報導)派出所張姓所長對金順女刑訊逼供,其中的一種酷刑叫「劈腿」。一個人坐在她的一條腿上,另一個人突然將她的另一條腿往上劈過頭頂。
金順女只被劈了一次,就昏死過去了。警察還是繼續對她施刑,劈了這條腿又劈另一條腿。等金順女從昏迷中醒來時,才發現自己動不了了。
派出所警察用寬膠帶從上到下緊緊地將木棍纏在孫洪昌的腿上,不讓腿打彎;然後把孫的右腿銬在床上,再把他的左腿劈過頭頂。周圍的居民都聽到了孫洪昌的慘叫聲。
一次,獄警、重刑犯共六人瘋狂地將胡文魁雙臂掰開成一字形反按在後背牆上,雙腳和大腿也被掰成一字形按在牆上,挺直腰背,背後還扣上磚、致使他的身體極度痛苦。
「劈腿」是中共對法輪功學員使用眾多酷刑中的一種,也叫劈胯,或大劈胯,通常是把人的兩條腿強行拉開,成一字型, 叫「趴一字」。
中共使用「劈腿」花樣繁多,比如:把兩腿叉直,再把背部往下壓,將頭按到地上。
還有的是將一條腿舉過頭頂,另一條腿站立或被平壓在地面(坐姿)。
對警察來說,電棍、打、吊、烤等酷刑容易留下痕跡,而「劈腿」不留痕跡,但肌肉筋骨劇疼難忍,讓受刑者慘叫不絕,以達到「轉化」(逼人放棄修煉)和招供的目的。
湖南網嶺監獄對法輪功學員實施「劈腿」酷刑折磨,用到了極致,「劈腿」有流程,還有分工和管理。
獄警會根據每個人的特質採用不同的迫害方法:有的人可能長期訓練過,劈成一字腿不算什麼,獄警就把人的兩條大腿劈成一字往上翻,直到找到他的最痛點;有的人可能不需要劈成一字,會在人最痛苦的位置上停留,再一點一點地往下壓⋯⋯
第一次劈腿 她昏死過去
金順女是遼寧撫順市朝鮮族法輪功學員,曾是撫順市國營8231廠退休工人。
1999年7月20日,中共江澤民集團發動了對法輪功的瘋狂迫害,金順女被非法抓捕、拘留。
2000年過年前夕到2001年之間,金順女被非法拘留一次、勞教二次。勞教期間,金順女遭受過種種酷刑折磨,其中之一的就是「劈腿」。
第一次劈時,她就被劈昏死過去。警察仍不放手,輪著劈她的左右腿。當時在場的警察還說:「這個人真有挺頭。」
金順女於2002年11月被非法判刑十三年;2003年4月8日,被送到遼寧女子監獄,繼續遭受慘無人道的折磨。
2018年9月19日,她被警察劫持到南溝看守所,期間被迫害致昏迷不醒,10月10日含冤離世,終年66歲。
劈腿長達一兩個小時 他昏過去多次
遼寧省撫順市清原縣法輪功學員孫洪昌,2006年3月28日下午5點左右,被撫順市公安局國保大隊的關勇等七八名警察綁架到清原鎮派出所。
夜間11點多,警察用「劈腿」折磨他,先將他的右腿扣在鐵床上固定住,用雙手劈孫洪昌的左腿。警察關勇嫌劈得不得力,就對幫凶說:「你們去找兩根木棍,再買寬膠帶來。」
孫洪昌的兩條腿被用寬膠帶直直地綁在木棍上,警察將他的左腿上舉過頭,每一次都長達一二個小時,疼得孫洪昌大叫著昏過去多次。
就這樣孫洪昌一直被折磨到第二天凌晨5點鐘。期間,警察們還不時地叫囂:「我們就是沒有人性⋯⋯ 你死了,我們也就是再花上二千多塊錢。」
兩天後,他們又對他「劈腿」,一邊折磨一邊問他:「疼不疼?」孫洪昌的左腿全部青紫、粗腫,不能站立和行走,只能躺著。
八天反覆劈腿
遼寧瓦房店法輪功學員崔德軍,曾是部隊營級軍官,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被強制轉業,在馬三家勞教所遭到劈腿。
警察強制他面向床左腿站立,右腳被舉在上鋪床沿上,左腿的小腿骨頂在下鋪床沿上,右腿小腿肚壓在上鋪床沿上,這樣他的腿就被劈直了;而後再將他的雙手抻緊分別銬在床頭和床尾。這樣持續一個半小時後,用同樣的方式換腿再劈一個多小時。等到放下來時左腿已使不上力了。
間歇十來分鐘後,警察又指使犯人用腳踩著他的腿,把另一條腿劈開,使麻木的腿再次有了撕裂的感覺,比上刑時還痛苦。隨後再讓他以坐姿背對床,腰背頂在床沿上,兩手反剪向後拉在上鋪另一側床沿上,兩腿呈一字型又被劈開了。
把腿劈開後,惡人又想出更惡毒的招數,把他伸直的腿擰著勁綁在床腿上,也即左腳尖向上,右腳尖向下,各自綁在床頭和床尾。
在此情況下,獄警又用菸燻,電擊,放誣衊法輪功的錄音折磨他一個小時,之後又對他劈腿一個小時,這樣反覆劈腿了8天。
在禁閉室煉功 他被「撕胯趴一字」
2006年,胡文魁被劫入湖南網嶺監獄一監區,堅決不下蹲報數、不答「到」、煉功,次次遭受酷刑「劈腿趴一字」,導致他大腿內側長期青紫。
胡文魁因經常煉功,被關禁閉。
禁閉室就是十監區(高度戒備監區),當時獄警都喜歡對不服從的法輪功學員施用「撕胯趴一字」。
2016年11月,湖南省男監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集中關押到這裡,又叫「教管監區」,他們更加濫用這種酷刑。
胡文魁在禁閉室仍然經常不畏生死地煉功。只要他一打坐,獄警就立即派來打手給他劈腿成一字。幾乎每天整個樓層都能聽到他痛苦的慘叫聲,並且大小便都拉在床上,獄警還說他是裝的。
邊施刑邊逼供
2011年5月26日,吉林省延邊州一位法輪功學員被吉林省和龍市國保大隊警察綁架,在派出所遭到6天6夜的非人折磨。警察叫囂:「我們和龍市制度就是這樣,煉法輪功的人打死了也白搭,沒事,沒人追究。」
這位學員遭到多種酷刑折磨,其中之一的是「劈腿」。
該學員訴說:「三名警察強行把我的腿劈開一字型,然後踩後背趴在地面。一字型劈腿,整個上身伸直,兩隻胳膊使勁往上抻。」
「過了一會,看我臉色蒼白,滿身虛汗。又逼問『光盤是誰製作的?是你做的嗎?你都跟誰聯繫?多少人?』」
大劈腿 他頓時大汗淋淋
2005年8月,到黑龍江省綏化市法輪功學員張憲臣家被非法抄家,並被綁架到青龍山。
建三江青龍山分局的警察先給張憲臣背銬,沒得逞,又給他雙手戴上手銬,又把他兩腿叉開(最大限度地大劈腿),中間用木棍支住兩腳,並九十度彎腰,用這種形式迫害張憲臣放棄修煉。
張憲臣頓時大汗淋淋,汗不斷地往下淌。警察還把一個水壺蓋放在下面接汗,並說啥時候把汗接滿,啥時才算完事。
強行掰直雙腿 左腿被掰斷
大連市沙河口區法輪功學員陳明慧,2007年2月7日,被大連市安全局、國保大隊綁架,關押在遼陽市看守所。後被非法判刑7年送到大北監獄迫害,於2007年12月轉到本溪監獄六監區。
陳明慧被非法抓捕時,他的股骨頭被大連國保警察打成粉碎性骨折,靠拄拐行走。
在本溪監獄,陳姓政委指使犯人說「(他的)腿瘸是裝的,把拐杖拿下」,又叫犯人對他實施「大劈胯」,把他的左腿(骨頭已經出現裂紋)搬到高於胸的窗台上,抬不上去就用皮管子抽打,還逼他跑步。
犯人強行掰直他的雙腿,致使他的左腿被掰斷,他徹底殘廢了。#
資料來源:明慧網
責任編輯:高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