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達設計工程師遭冤獄 律師會見受阻
【大紀元2018年12月14日訊】原中國電子科技集團第十四研究所雷達總體組設計工程師、學員馬振宇,2018年6月被非法判刑3年,其妻張玉華請律師才得知丈夫被非法投入蘇州監獄,律師去監獄探視馬振宇受阻。
12月12日上午9時40分左右,湖南橘子城律師事務所魏得豐律師受張玉華委託,作為馬振宇案申訴階段辯護人,帶著張玉華女士簽名的委託書原件及執業律師事務所介紹信,到蘇州監獄獄政科要求會見當事人馬振宇。
獄政科一位女性工作人員查看了魏律師的執業證,看過委託書後,說會見需要通知教改科同時讓人與教改科聯繫。
隨即,該工作人員在電腦上輸入委託人張玉華女士的姓名,並對律師說,張玉華女士以前沒有來過監獄,監獄沒有登記她的親屬信息。
馬振宇的妻子張玉華,原南京師範大學俄語系主任,現居美國紐約。
「委託書是否是馬振宇的親屬簽署無法確定,不能辦理會見手續。」工作人員說。
律師當即拿出張玉華簽名的張玉華女士與馬振宇的《結婚證》複印件給該工作人員,她說:「《結婚證》複印件不能證明什麼,必須要提供原件才有證明效力。」
過不一會兒,一名王姓警官(據了解是教改科警官)來到獄政科了解情況,再次查看律師的執業證並拍了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刑訴法的司法解釋,律師會見只需要提供委託書和執業律師事務所證明就應當安排會見。
律師要求拿出相關法律依據或出具辦理會見手續需要全部資料的文字說明。
工作人員回答,是依據司法部的相關規定,並拒絕出具任何文字說明,
一旁的王警官也說只要按照規定提供能證明簽署委託書的親屬關係證明就會安排會見,讓律師先回去帶證明原件或讓親屬本人一起過來辦理會見手續。
律師見會見無望,就出了獄政科來到外面用手機仔細查看相關法律、法規,再電話詢問獄政科那位女工作人員她拒辦會見手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
她答覆說是依據司法部2017年124號文件。律師要求她提供文件看,她說:「不行」,讓律師去網上查或去司法行政機關獲取。
律師最後只好說等查到文件後下午再過來。
下午13:35,律師再次來到蘇州監獄,剛走近大門,門衛就說獄政科剛才交代了要律師先帶證明過來才能進去。
律師問門衛是獄政科哪位警官交代的,要求門衛提供交代者的姓名或者警號,門衛說:「不知道。」
律師要求門衛打電話和獄政科聯繫,去找獄政科科長反映一下情況。門衛也不同意。「我堅持要麼他們去和獄政科聯繫,要麼放我進去。」雙方僵持大概十多分鐘,一個門衛就去了獄政科。
一會,另一名王姓警官出來問律師有什麼事。
律師拿出司法部2017年11月27日發布的《律師會見監獄在押罪犯規定》(司發通【2017】124號),指著該《規定》第五條對王姓警官說,「這個規定明確規定律師會見在押罪犯,只需要提供『律師執業證』、『律師事務所證明』和『罪犯本人或者其監護人、近親屬的委託書』。」
「至於委託書的真偽是由律師負責,如果你們有證據證明委託書是律師偽造的,可以向律師的執業機構所在地司法行政機關反映,由司法行政機關依法依規對律師進行處罰。」魏律師說。
王姓警官仔細看了該條規定後讓律師在門口等,他進去向領導匯報後再答覆。
王警官14:05左右進去,律師在大門口等到15:00 ,也沒人出來答覆。
「我堅持要進去」, 律師說,門衛不肯進去問也不放行。
雙方僵持到15:10左右,出來兩個警官,其中一個自我介紹說姓譚,是獄政科科長,並讓律師記下他的警號:3205301,另一名警官是監區指導員。
譚科長說,「馬振宇的會見手續只有馬的妻子過來,當面簽署委託書才能辦理,這是監獄的規定。」 他同時表示不會給律師出具任何書面說明。
律師問,除馬振宇的妻子外,其他近親屬委託能否辦理會見手續?
譚科長答覆,除馬的妻子外,其他近親屬委託都暫不辦理。
律師繼續問譚科長:「如果我對你的答覆不服,要找監獄哪個部門或哪個負責人去反映?」
譚科長回答:「我就是代表監獄答覆你,你不用去找了。」 他說完就匆匆離去。
譚科長離開後,律師想去找檢察院駐監獄檢察室反映相關情況,門衛不肯放行,要求律師先和檢察室電話聯繫後才可以進去。
律師讓他們給檢察室打個電話或提供聯繫電話,門衛說「不知道」。
雙方又僵持了十多分鐘,考慮到私闖監獄禁地後果的嚴重性,律師只能無望地離開監獄大門。
55歲的馬振宇,本為中國信息產業部南京第十四研究所技術骨幹,曾設計完成重大軍工電子產品,人品與業務有口皆碑。1999年5月,在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的前2個月,馬振宇還在北京為十四研究所爭取了數千萬元合同。
馬振宇自幼體弱多病,常年到處求良方,1995年修煉法輪功後,身體恢復健康。法輪功「真、善、忍」法理讓他工作更加任勞任怨,家庭其樂融融,他忠厚寬忍,樂於助人。
1999年7月20日,江澤民迫害法輪功以來,馬振宇被非法抄家、刑事拘留、關洗腦班6個月、非法勞教1年半,2000年被非法判刑7年。
在監獄裡,馬振宇遭遇多少次以「轉化」為目的的洗腦迫害、肉體和精神的雙重折磨。酷刑與犯人的「包夾」,使馬振宇遭受的虐待更嚴重超過死刑犯。
2017年9月19日,馬振宇在秦淮區住處被南京玄武區公安非法抓捕。#
責任編輯:高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