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8年11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郭曜榮台灣台北報導)美中貿易衝突方興未艾,為協助台商順利返台投資,行政院長賴清德29日拍板「歡迎台商回台投資行動方案」,預計明年1月1日上路。
負責督導該方案的行政院政務委員陳美伶表示,實施期程為明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適用的台商則必須同時具備共同資格三項條件,以及特定資格的其中一項。
行政院指出,「共同資格」的三項條件包括:美中貿易戰受衝擊業者、赴中國大陸地區投資達2年以上,以及回台投資或擴廠的部分產線,須具備智慧技術元素或智慧化功能的企業;「特定資格」部分則有五點,包括屬於5+2產業創新領域、屬高附加價值產品及關鍵零組件相關產業、國際供應鏈居於關鍵地位、自有品牌國際行銷,以及經認定回台投資項目與國家重要產業政策相關。
陳美伶指出,此方案有五大策略配合推動,其中在「外勞引進措施」方面,決定鬆綁外勞配額,依現有Extra制再提高10%比率,但總比率不得高於40%。
台商申請條件有三,包括高科技產業投資金額須達新台幣2.5億元,其它產業投資金額達5千萬元;高科技產業創造本勞新就業人數100人或增加本勞比率20%,其它產業創造本勞新就業人數50人或增加本勞20%;以及聘僱本勞平均薪資須達3萬元以上。
行政院長賴清德表示,未來3年為吸引台商返台的關鍵期,「投資台灣事務所」的運作成效是此方案成功關鍵,應化被動為主動,積極協助廠商在最短時間內完工投產。並請經濟部印製與發送「歡迎台商回台投資手冊」,通過公協會等各項管道提供手冊給台商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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