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8年11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林丹紐約報導)「對於孩子的撫養權,家事法庭通常以『怎樣對小孩才是最好』作為裁決的標準。」30日,「紐約勵馨婦幼關懷中心」與「法律援助處」(Legal Aid Society),在法拉盛聯合舉辦新移民家庭法及移民法講座,介紹家暴家庭孩子的撫養權、探視權及家暴、罪案受害人、人口販運受害人的移民福利。
「法律援助處」律師Godinez表示,法庭在決定孩子的撫養權時,主要看誰是孩子的照顧者、怎樣對孩子才是最好的,比如會考慮誰輔導孩子做功課、與學校溝通、接送孩子上學;誰給他們做飯、照顧他們的日常生活等。
她指出,在家暴案件中,人們對於撫養權和探視權存在一些錯誤認識,比如,以為虐待者不可以獲得撫養權。實際上,並非父母一方提出另一方不能探視小孩,法院就會同意;也不會因為你是受害者,法庭就會同意你的要求以及完全聽你的講述。她表示,實際上,虐待的一方若提出撫養權要求,有超過50%的可能獲得孩子的撫養權,「法庭不會站在任何一方,直到案件的審理完全結束。」
沒有獲得撫養權的一方將獲得探視權,律師表示,要注意:就算有探視權的一方沒有付小孩的撫養費,或者沒有遵照法庭的要求去做,你也不能以此不讓他(她)探視小孩,除非對方可能給孩子帶來危險,比如他酗酒或讓孩子獨自一人扔下不管。正確的做法是,你在允許他(她)探視小孩的同時,向法庭反映他(她)沒有按要求去做。
家暴綠卡可單方申請
法律援助處的律師Sharona表示,家暴受害者無需公民或綠卡身份的配偶配合,也無需告知對方,便可單獨申請VAWA(依據是「防止婦女受暴法案」),移民局也不會把家暴受害者申請VAWA告訴對方,或把對方「說申請者不好」作為考慮因素。家暴申請者的孩子,也可以加到申請中。
她表示,家暴是指在身體、精神上、經濟上受到極度的虐待。申請VAWA,須申請人與配偶共同生活,婚姻真實,不是為了辦綠卡而結婚。需提供結婚證、配偶的綠卡或入籍證明、一起居住的證明、聯名銀行賬戶、以聯名支付的水電費單,一些重要節日、紀念日的生活照等。還要提交你受到極度虐待或毆打的證明,報警記錄不是必須的,但對申請有好處。申請人不能有任何犯罪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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