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境外資金影響選舉 台灣查獲地下通匯321億
【大紀元2018年10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鍾元台北報導)台灣高等檢察署10月3日表示,9月執行兩波掃蕩地下通匯專案,查緝24案,匯兌金額新台幣逾321億元,羈押15人,查扣新台幣2.1億元等現金與土地建物等大批不法所得。
台灣高檢署3日表示,鑑於地下通匯非屬合法的金融交易,且常被犯罪者作為犯罪所得的洗錢管道,危害金融秩序甚鉅,助長經濟犯罪滋生,並為避免境外資金以地下通匯方式入境台灣,影響今年九合一選舉,高檢署指揮各地檢署結合警調掃蕩。
8月30日高檢署邀集法務部調查局、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以及所屬相關地檢署召開查緝「地下通匯」專案會議。高檢署說,9月15日起至20日止及21日起至30止,執行二波專案查緝違反銀行法、違反洗錢防制法的經營「地下通匯」業者及洗錢犯罪行為者。
高檢署說,案經台北、新北、桃園、台中、彰化、南投、台南、高雄及屏東等9個地方檢察署指揮調查局、刑事局及各縣市刑警大隊執行後,依各地檢署及調查局、刑事局陳報結果,兩波執行累計查緝案件共24案,涉案人數計76人,法院聲請羈押人數計16人,裁定獲准羈押15人,交保18人。
高檢署表示,查扣及凍結犯罪所得包括新台幣2億1,667餘萬元、人民幣3,234餘萬元、港幣783餘萬元、美金923餘萬元、股票價值約2萬7千元、土地16筆、多筆建物價值約2億795餘萬元、車輛2輛;匯兌總額約321億2,443餘萬元以上,匯兌地點包括中國大陸廈門、廣東、香港、澳門、泰國、菲律賓、柬埔寨、越南、韓國、馬來西亞、新加坡等地。
高檢署強調,打擊經濟犯罪,保護投資人,維持金融秩序健全與交易公平,攸關國計民生與國家形象,至關重大。此次查緝在各檢察署與調查局、警政署充分合作下,獲致良好成效。未來高檢署將秉持一貫執法理念,督導各地檢署執行查緝地下通匯,讓金融市場更自由、更公平,與更有效率的運作與經營。
責任編輯:葉紫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