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光祭經濟間諜罪 台美2地追訴聯電
【大紀元2018年10月31日訊】(大紀元記者郭曜榮台灣台北報導)台灣最大外商、美國記憶體大廠美光,傳出掌握確切證據,在美國控告聯電涉及經濟間諜罪,在台灣科技業投下震撼彈。立委鄭運鵬表示,在美中貿易戰全面升級之際,修改《營業祕密法》成為台灣下階段要項。
全球第三大DRAM業者美光去年12月指控聯電與中國福建晉華公司合作研發DRAM,涉嫌侵害營業祕密;晉華透過聯電招攬台灣員工,竊取美光檔案,協助晉華的晶片技術。之後,聯電遭台中地檢署起訴至今1年,因案件涉及商業機密遭限制閱卷,目前還在台中地方法院審理中。
而就在美國商務部本週對晉華發布出口禁令之際,據《鏡週刊》引述司法機關知情人士說法,指10月19日深夜,福建晉華公司總經理陳正坤降落桃園機場,就接到法務部官員轉交的美國聯邦法院傳票,由於陳曾任聯電資深副總,一旦訴訟成真,將創下台灣科技業首次被美國司法部以涉嫌違反《經濟間諜法》偵辦的刑事案件紀錄。
經濟部長沈榮津31日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答詢時表示,目前晉華與聯電合作,提供一些設備,而這些設備在台灣生產,既然美國商務部已祭出禁令,「那就是不能出去了」。
立委鄭運鵬在質詢時指出,觀察美光的事件,顯見台灣《營業祕密法》的修正很有必要,以讓台灣企業放心。他提到,台灣廠商也反映有修法的必要,因為有些營業祕密根本不想申請專利,「申請專利要揭露,就有被竊取的風險,有一好沒兩好」。
鄭運鵬提到,美國FBI局長直接說中共無所不偷,在美中貿易戰升級之際,除了台灣五缺的問題之外,要求經濟部在修改《營業祕密法》方面多跟法務部溝通,以增進台灣企業接納這波從中國大陸回流的資金、人才與技術。
「幹部會比老闆先回來」,他表示,台商回流過程中,若《營業祕密法》能增訂偵查內容保密令制度,讓台灣企業覺得政府有保障,他們才會勇於晉用中國回來的人才,不用怕被美國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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