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8年10月31日訊】(大紀元記者姜琳達、劉菲洛杉磯報導)美國總統川普(特朗普)10月29日在接受新媒體Axios採訪時表示,他計劃簽署一項行政命令,取消非美國公民和未經授權移民在美國境內所生嬰兒的公民權(出生公民權,又稱落地國籍)。
此採訪週一在HBO播出後引起主流媒體一片譁然,紛紛引用專家意見質疑總統是否能用行政令取消這項由憲法第14修正案保證的權利。也有專家表示,川普總統可能醉翁之意不在酒。與此同時,南加州的月子中心業主表示不擔心,如此政令距離實施還有很長一段時間,生意可以繼續做。
月子中心業主:不擔心失業
月子中心業主薇薇小姐表示,目前不是很擔心。「美國跟中國還不一樣,不是領導人提出來就立刻實行。目前這只是美國總統提出來,但真想要通過還要經過多個機構來審核。等到實行那天,可能也是好幾年之後的事情,我覺得最少都要1~2年。其實自從移民政策在收緊,月子中心的生意是有受到一些波及。」她說自己還經營其它生意,「萬一真的通過了,我對生活狀況也不是特別擔心。」
另一位經營了9年的月子中心的申先生說,早上也看到了這個新聞,也不是很擔心。「這個問題不是像其它的問題那麼簡單,這個行政命令可能還牽扯到憲法的問題,如果要取消,還要從憲法的方面去考慮。」
他認為這樣的行政令應該主要不是針對合法移民,「就是說有外國合法遊客,人家是合法入境美國的,這個是不在範圍之內⋯⋯旅行簽是合法來美國,不管是什麼B1、B2、H1、F1簽證,旅遊、讀書、工作入境美國,總歸是合法的。這跟偷渡來美、逾期滯留都不一樣。 」
「美國同意人家來的,難不成還要讓人回去生孩子?不給身分不就是要逼著人家回國嗎?美國也是移民國家,所以對所有人都這樣,不太現實。所以我覺得如果全部人都不給出生權了,很難執行。只能說有針對性的 ,比如說那些非法移民進來可能不給出生公民權,我覺得就是針對偷渡的部分(中美洲大篷車隊試圖非法入境美國)。在此時此刻出來這樣的風聲,是針對墨西哥幾千萬非法移民大軍要闖關,我覺得是衝著那個去的。 」
申先生也提到現在的月子中心生意受了影響,「主要是移民政策在收緊,簽證不好簽。」
他說:「對於華裔來說,我們一年能有多少人在美國出生?都是小數。一天大陸飛來洛杉磯的航班那麼多,很多人都想來生孩子,真正進來的能有幾個? 那些非法移民一年多少人來美國,川普總統發出的聲音是衝著這個去的。」
在橙縣爾灣(Irvine)經營月子中心快8年的毛毛小姐說:「應該會對我們有影響,我現在不會太擔心,畢竟是改變法律的東西,需要很長時間,而且最終不會對所有人實行。不過就算真的實行,我覺得很難經營下去,但我現在擔心也沒用。」
她也認為:「對於赴美生子的群體來說,對中國人的影響,沒有對墨西哥那些非法移民的影響大,我覺得川普總統主要針對的還是墨西哥邊境的那些偷渡的非法移民,那是一個很龐大的群體。而且來美生孩子消費很高,中國人來這裡一般是合法的,有點經濟實力,能夠負擔自己的一些費用,不需要用美國的福利。但非法就不同。」
月子中心孕婦律師:行政令可抑制赴美生子
氣候宜人的南加州是華人赴美生子的理想落腳地。2015年3月,聯邦執法機構曾以偷稅漏稅和簽證欺詐為理由掃蕩了幾十個華人月子中心,導致大量孕婦逃回中國。曾經代理部分這些華人孕婦/產婦的律師劉龍珠認為,此時用行政令挑戰憲法,成功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他認為:「川普的政策不會改變法律,實際會起到抑制到美國生小孩(的作用),對選票有幫助。」
他以2015年那次抄查月子中心為例,說FBI「沒有選擇月黑風高的時候,而是早上天光四亮,生怕人家不知道,多拍幾張照片。這是要傳遞一個信息:我們是打擊(生育旅遊)的,是不爽的,你們不要來。實際上是嚇唬一下。你們不敢來,目的就達到了。」
但是那次掃蕩不久後,南加州的月子中心「春風吹又生」,繼續火爆。據毛毛小姐說:「我們現在的客戶,孩子在美國出生,然後回自己國家撫養的客人群體比例較多一些。雖然移民政策在收緊,但中國人來美生孩子的意願並沒有因此降低,申請的人,想來的人還是很多,也有增加的跡象,但就是簽證收緊,有些人最後也進不來。」
劉龍珠表示,生育旅遊之所以遭到部分美國人反感一個原因是:「肥水不流外人田。本來給你公民權,就算對得起你了,適可而止。但是偏偏我們同胞也不爭氣,醫院費又不付清,以各種名目占便宜。讓人家覺得太討厭。」
業主申先生也提醒華人:「很多華裔說美國不接納我們,不是美國的錯,是我們自己不融入這個社會,要懂得美國的法律,學習西方的文明。」
川普總統到底說了什麼?
川普總統在接受Axios採訪時說:「我總是被告知需要憲法修正案(來取消出生公民權)。」「你猜怎麼著?不需要。」
他補充說:「你當然可以通過國會行動來做到這一點。但是現在他們(白宮法律顧問)說我只要通過行政命令就可做到這一點……我們是世界上唯一一個進來生孩子、孩子基本上就是美國公民的國家⋯⋯(獲得)所有的那些福利。這太荒謬了,這太荒謬了。它必須結束。」
律師出身的保守派政治評論員本·夏皮羅(Ben Shapiro)專文分析說,川普沒有錯,美國是維持出生公民權的僅有兩個發達國家之一(另一個是加拿大)。但是,用行政命令是否就可以簡單地改變與生俱來的公民身分,或者國會是否可以,要下結論是比較冒險的。問題在於對第14修正案的解讀。
第14修正案是如何規定的?
第14修正案規定:在美國出生或入籍並受其管轄的所有人均為美國公民及其居住州的公民。
這句話有爭議的部分在於「受其管轄」。一個著名的判決先例是1898年美國訴黃金德案(United States v. Wong Kim Ark)。當時最高法院裁定,在美國出生的合法居民中國移民的孩子黃金德被列入第14修正案規定的與生俱來的公民身分。
此案件特別突出了對「受其管轄」的準確含義理解的分歧,即一個在美國出生的人是否符合「受其管轄」的要求從而獲得公民權。最高法院的多數意見總結認為這一短語的意思是受到美國法律的管轄。在這一基礎上,第十四條修正案將被解讀為賦予幾乎任何在美國領土出生的人美國公民身分(持不同意見的兩位法官則認為「受其管轄」應該是指從政治上效忠於美國)。要想推翻這一解讀,勢必要推翻美國訴黃金德案的裁決。#
責任編輯:楊亦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