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官場繼續清洗 廳官黃少峰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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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10月26日訊】中共廣東省東莞市政府前黨組成員、東莞濱海灣新區(東莞港)黨工委前副書記、管委會前主任黃少峰(副廳級)近日被起訴。

黃少峰被指在援疆工作期間,利用其擔任廣東省對口支援新疆工作前方指揮部副總指揮兼駐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三師圖木舒克市工作隊隊長、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三師副師長及喀什經濟技術開發區兵團分區管委會主任的職務便利,侵吞、騙取公共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應以「貪污罪、受賄罪」追究其刑責。

黃少峰於2018年6月落馬。

現年45歲的黃少峰,曾任梅州市梅江區副區長、梅州興寧市副市長等職;2006年12月至2008年7月任興寧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梅州市政府副祕書長(正處級);2008年8月起,先後任東莞市茶山鎮委副書記、鎮長;東莞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廳級幹部,並兼任援疆幹部;東莞濱海灣新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東莞港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

黃少峰擔任興寧市政法委書記期間,因對迫害法輪功負有責任被海外「追查國際」列入追查名單。海外明慧網曾報導了其中一個迫害案例。2007年2月21日,興寧市龍田鎮法輪功學員廖娟娜在田鎮街上貼真相時遭綁架,同年4月被送廣東省三水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

近年來,東莞官場不斷被清洗。如東莞市前常務副市長梁國英、前市委書記劉志庚、前統戰部長王檢養、前市委祕書長何嘉琪等官員先後落馬。

劉志庚曾在東莞工作七年多。陸媒曾披露,劉志庚執掌東莞期間,充當淫業保護傘,甚至曾提出「適度掃黃」的怪論,致東莞淪為中國「性都」。而其兄長、妻子等家人均利用他的影響力大發橫財。

此前港媒報導說,劉志庚除自身及家族劣跡昭彰外,更重要的是他的後台是張德江,劉在仕途上是由張德江一手提拔的,他們之間有千絲萬縷的政經關係。

2017年5月31日,前廣東副省長劉志庚被判處無期徒刑。#

責任編輯:許夢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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