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執行署執行滯欠汽機車燃料費案件專案
【大紀元2018年01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擷瓔台灣嘉義報導)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於1月16日下午2時全國各分署同步執行滯欠汽機車燃料費案件專案。嘉義分署祭出各項強力執行手段,包括執行動產、不動產、扣押金融帳戶及薪資所得合計徵起新台幣為1,159,045元。並在本次專案期間(1月3日起至16日止)查扣義務人車輛3輛、查封不動產共2筆以及紫砂壺等動產,成效豐碩。
嘉義分署表示,本次執行重點為執行滯欠汽機車燃料費案件前10名的義務人,其中公司行號1家為交通貨運公司,滯欠案件多達40件欠費案,累計金額達26萬餘元未繳。執行人員祭出強制手段除查扣大貨車外,並告知如有發現負責人涉有隱匿處分財產情事,將向法院聲請管收,義務人察覺事態嚴重,旋即籌款申請分期繳納。嘉義分署表示繳費義務人如再不繳納,將另調查義務人資金流向及車輛異動情形及可供執行的財產後強力執行拍賣動產、不動產。呼籲義務人如收到分署傳繳通知應儘速繳納,否則將進一步扣押存款、薪資、查封拍賣財產,必要時還會祭限制出境處分、聲請拘提管收。
嘉義分署進一步表示,自用車及機車汽車燃料使用費於每年7月徵收,營業汽車於每年3、6、9、12月分四季徵收。監理機關提供了許多的繳費方式,像是各便利商店、用電話語音使用信用卡繳納或是自己到監理臨櫃繳納,或者只要到電子公路監理網,就可以簡單的繳納燃料稅,不用跑來跑去了。
另電子公路監理網的服務已經上線很多年了,提供的服務相當多,諸如一些行照、駕照相關資訊的查詢和補發、車輛定檢日、報廢等查詢,如果你有汽機車的違規罰款,也可以在這個網站上繳交。
嘉義分署再次呼籲繳費義務人應按時繳費,以免以身試法,得不償失。
責任編輯:王愉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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