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8年01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蕭軒新北市報導)新北市政府表示,2017年度受理消費爭議案件共計1萬127件,網購爭議超過2千件為最大宗,其中不乏臉書廣告惹議。消保官呼籲謹記「2不3要」原則,「不衝動」、「不選無地址商家」,以及「要慎選買家」、「要審閱契約」、「要檢查商品」。
新北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表示,消費爭議受理案件持續增加,2016年度共受理9,142件,2017年度受理案件破萬,達1萬127件。爭議最多的5大類為網購、線上遊戲、通訊服務、通訊周邊和家電,統計顯示,網購爭議有2,229件,其中臉書廣告惹議最嚴重,目前申訴已超過700件。
依據《消保法》第19條,網路購物之消費者有7日內得不附理由解約的權利,但相關消費爭議仍然層出不窮。新北市府表示,常有民眾反映,透過臉書粉絲頁或LINE群組購物,不滿產品想退貨時,卻找不到賣家真實姓名及住址。
消保官表示,臉書或LINE平台無須以真實姓名及地址註冊,安全性遠低於購物平台,建議減少利用其交易,降低消費風險。此外,消保官呼籲消費者謹記「2不3要」原則,包括「不要衝動購物」、「不向沒有地址之商家購物」以及「要慎選賣家」、「要充分審閱契約」、「要詳細檢視商品」。
其他消費爭議案件,線上遊戲爭議多出現玩家遭停權、伺服器常斷線及未成年人花數萬元購買點數遭家長發現要求返還現金;通訊服務及產品爭議以手機瑕疵、通信品質不良、提前終止合約的違約金爭議為主;家電爭議則多為新機履修不復和頻繁故障、保固期後收取高額維修費等。
責任編輯:呂美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