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7年09月05日訊】(大紀元記者陳懿勝台灣台北報導)台北炒房大戶黃勇義,涉嫌利用51名人頭當買家,在大台北地區購買1,919間房屋,並將不動產買賣、出租營利事業的營利所得隱藏分散,交易金額達264億元,台北地院5日認定黃男逃稅逾17億元,判黃姓夫婦各4年徒刑。可上訴。
北院表示,黃勇義自2003年起至2011年止,以台北市士林區葫蘆街一處為辦公地點,專營買賣、出租不動產,同時為了規避綜合所得稅的累進稅率,逃漏綜所稅,不僅僱用7名員工處理不動產買賣事宜,並找51名人頭戶配合假扮不動產登記名義人。
北院審酌黃男為EMBA畢業,從事房仲業達25年,妻子為高中畢業,2人每月可支配所得收入約為20萬元,本應善盡社會責任誠實納稅,卻長達8年借用人頭戶逃漏稅,對守法繳稅之國民極不公平,且嚴重危害稅捐稽徵公平,認定2人犯罪情節重大、惡性匪淺,判2人各4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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