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7年09月05日訊】(大紀元記者溫妮報導)如果你租賃的房產未經許可,那麼你可能有權利要求房主退還租金。如果租賃法庭的一項裁決被視為先例的話,那麼新西蘭數萬房主可能面臨返還租金的風險。
近日租賃法庭責令達尼丁一位房主返還給租客娜塔莉·帕裡(Natalie Parry)1萬元租金,原因是帕裡租住的是未經許可而改建的房產。她已經在裡面住了29週。
房主維克•英格里斯(Vic Inglis)與妻子購買這套房產時就是這個樣子。他們沒有意識到改建的房產與遞交給達尼丁市政府的計劃有什麼不同,而且他們也沒有申請土地信息備忘錄報告(LIM Report)。
但租賃法庭裁決,因改建工程未獲許可,該租約非法,租客有權獲得所付租金的全額退款。
新西蘭房地產投資者聯合會(NZPIF)總裁安德魯•金(Andrew King)說,基督城一位有同樣經歷的投資者已經和他取得了聯繫,這種情況可能會更普遍。更多投資者擔心會被抓。很多漏水公寓房主已經花費了數十萬元,現在他們擔心可能不得不退還房租。
根據最新《住宅租賃法案》的一項條款,如果一套房產被視為非法,那麼就可能被裁定退還租金。
不過安德魯•金表示,如何定義非法住宅是個問題。根據1947年《住宅改建法案》,無論是自住房產,還是租賃房產都不能發霉。這樣的話,如果房產發霉,即使是租客造成的,他們隨時都可以要求房主退還租金。
他說:「我希望根據常識判斷。」他已經請求建設和住房部長尼克•史密斯(Nick Smith)討論這個問題。
據他估計,可能有數萬套出租房存在未獲許可或其它法律問題,很多問題可能很小,甚至房主可能都意識不到,有些可能是根據已經作廢的標準建造的。
物業管理顧問大衛•福克納(David Faulkner)同樣認為,可能有數萬房主面臨這種困境。他說:「如果租戶開始將房主告上租賃法庭,那麼就會知道有多少不符合規定的房主。租戶有很多權利,只是他們不知道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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