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7年09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鍾元台灣台北報導)台灣振紳洋行代理比利時蜂鳥Glacio冰淇淋,但該公司販售過期冰淇淋,遭民眾舉報。台北市衛生局9月27日表示,8月、9月現場稽查,發現振紳洋行儲存5項過期食品,依法裁處新台幣120萬元罰款,勒令業者停工。
台灣壹週刊報導,代理比利時蜂鳥Glacio冰淇淋的台灣公司振紳洋行,販售過期冰淇淋給飯店、高價帝王蟹吃到飽餐廳,遭員工檢舉,台北市衛生局在8月中進行抽查,當場查扣公司冰櫃中過期的冰品,該員工投訴認為,老闆不認錯,仍持續將部分冰品分裝換標,規避原裝製造日期標示,意圖繼續欺騙消費者,衛生局應該追查過期冰品的流向。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今天(27日)表示,分別於8月14日及9月7日查獲振紳洋行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庫房及製作場所貯放5項逾期食品,立即封存共430件131.2公斤,振紳洋行此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依法裁處120萬元罰款。該公司從事蛋糕烘焙製造業務,未依法辦理工廠登記,已由產業發展局勒令停工並限期完成工廠登記。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表示,8月份接獲民眾舉報後,8月14日派員前往稽查,現場查獲庫房貯放4項逾期食品425件共126.2公斤,立即封存「BELGIAN CHOCOLATE」、比利時原裝進口-草莓雪酪、香草玻本冰淇淋、櫻桃冰淇淋。9月7日再查獲1項「咖啡豆」5公斤,現場立即封存。
依台灣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目規定,若食品或食品添加物逾期,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依同法第44條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款。且依台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第12條規定:「食品業者應定期檢查販售區及庫存區食品之有效日期及完整標示,及時清理包裝毀損或已逾有效日期之食品,並保存相關記錄五年,經命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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