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大人,這水裡有死蒼蠅! ——穆先生的傳奇案例詮釋民事傷害
【大紀元2017年09月26日訊】
遭遇「蒼蠅門」事件:
2011年11月21日,當穆先生(Mustapha)和妻子像往日一樣為家中的淨水機更換水罐時, 他們在來自Culligan公司的密封瓶裝水裡發現了一隻完整的死蒼蠅,以及另一隻死蒼蠅殘缺不全的殘骸。素有潔癖的穆先生瞬間大驚失色、嘔吐不止。這一隻半死蒼蠅導致了一場精神地震,木先生開始惡心反胃、下腹疼痛。根據穆先生的陳述,他換上了嚴重的抑鬱症、恐懼症和焦慮症。他稱水罐中的死蒼蠅摧毀了他的美好人生,而死蒼蠅現身後的數月中,他無法喝下用水烹製的咖啡,洗澡時也對流過面頰的水流產生恐懼。他常常在噩夢中看到蒼蠅在糞便上翩翩起舞。
穆先生的幸福人生:
穆先生於1976從黎巴嫩移民加拿大,時年16。他接受了美發師的專業訓練,並在1986年溫莎市開了一間美容店。穆先生的生意成功興旺,相繼開放兩家連鎖分店,他的美發店甚至成為名流人士常常光顧之所。不過,穆先生未曾預料到,若干年後,他本人也因為一場傳奇官司而成為加拿大民法訴訟領域家喻戶曉的人物。因他引起的訴訟案例一直上訴到加拿大高院,其終審判決成為馳名的案例典範,為眾多後續的民事傷害案件所參考引用。
穆先生是當地社區出名的「潔癖叔」 和「健康大使」,他的房子和店裡永遠一塵不染。在遭遇死蒼蠅事件前的15年之久,他都是Culligan淨水公司的忠誠客——Culligan宣傳其淨化水和市政供水相比,能造福全家健康,這正符合穆先生孜孜以求的生活理想。
案件回放:
當「潔癖叔」穆先生遭遇飲用水中的死蒼蠅,並因之噩夢連連後,他一氣之下把Culligan公司告上安省高等法院,要求賠償其身體、精神上的各項損失,以及事故對其全家生活質量和其生意造成的重大打擊。在安省高等法院一審中,法官判決Culligan公司需支付穆先生8萬加元的一般損害賠償 (General Damage),2.4萬家元的特殊損害賠償 (Special Damage),更有高達23.7萬加元的「 生意損失賠償」 (Loss of Business)。
Culligan公司並未甘心認賠,他們擔心一旦乖乖賠錢,這一案件就會成為對公司極為不利的「先例法」,其他的客戶知道了,難免紛紛抓住公司的各種小失誤大作文章。Culligan公司便在安省的上訴法院提起上訴。上訴法院駁回原判,其理由是「穆先生對水罐中死蒼蠅反應過激,其損失並非商家可以『合理預測』到的,因此穆先生並不具備索賠權利。」
穆先生也不善罷甘休,而是和Culligan對峙加拿大最高法院。結果是穆先生沒有得到一毛錢賠償,高院給出的理由和安省上訴法院一致。高院的判決一錘定音,為民事賠償領域提供又一重量級的先例法。
民事傷害賠償原理:
說起「民事傷害」,您可能會想到美國那個因為喝麥當勞咖啡被燙,獲賠數十萬的老太太;或是消費者在某個商店門口滑倒受傷而提起訴訟案。這樣看來,是不是受傷就能獲賠?成功索賠的要素包括哪些?要回答這些問題,我們還要追根溯源,瞭解一下「民事傷害法」(Tort)的原理。
要想證實被告對原告確實負有民事法律責任,必須證明被告的「疏忽」(Negligence)。 這一推斷涉及到以下四步曲。只有四個因素全部證實,民事責任才算成立。
第一步:謹慎責任(Duty of Care)。需證實被告對原告負有法律上的謹慎責任,在一些特定關係中,這種責任自動成立:如醫生對患者、行駛中的司機對其他司機和行人、商家對消費者、雇主對員工等等。在穆先生和Culligan的關係中,純淨水的供應商Culligan有責任保證產品不受污染,有責任保障消費者的安全。
第二步:違反責任(Breach of Duty)。既可以是由於某種疏忽的行為,也可以是由於某種疏忽的「不作為」。法庭評判被告是否失職的原則是:被告是否採取了「 正常的謹慎的人」在同樣情境下理應採取的措施。一個顯而易見的例子就是甲司機開車超速闖紅燈而撞上了乙司機的車。在公共道路上駕車時,甲司機對路上同時行車的其他司機負有法律上的「謹慎責任」,而其魯莽駕駛的行為違反了這一責任,因而需要對乙司機因事故承受的人身傷害和車輛損失支付賠償。
穆先生事件中,Culligan公司在加工過程中失職,導致死蒼蠅混入水中,所以「違反責任」 這一因素成立無疑。
第三步:因果關係(Causation)。即被告的失職和疏忽導致了原告的損失。穆先生的胃痛、嘔吐、抑鬱症、焦慮症均是由死蒼蠅事件引發,這是事實。但是,法庭還要再進一步審視這種因果關係: 此種傷害結果是不是可以合理的預見到的?還是由於某種不可測的、隨機的因素才導致了傷害的發生或加劇?
關於「合理預見」,先例法也給出了界定:由於某些人的過度敏感,而造成了非正常的極端傷害,這雖然「可以想像得到」,卻不屬於可以「合理預見」的範疇。穆先生是Culligan的忠誠客戶,但是廠家對其超乎尋常的潔癖和敏感心理毫不知情,也無法合理預見一隻死蒼蠅會對客戶的生活帶來如此大的創傷。法庭認為,穆先生的過激反應「非同尋常」,實屬「個例」,沒有證據能夠表明一個心理承受力正常的消費者在同樣情境下會遭受同等的損失。這樣的因果關係相距十萬八千里,在法律上不成立。
安省上訴法院和加拿大高院根據「因果關係」推斷而駁回了穆先生的索賠要求。
第四步:原告承受了法律所界定的能夠獲得賠償的傷害或損失(Damage)。 可包括身體受傷或殘障、心理創傷、精神創傷、財產損失、工資損失、生意損失、治療費用等。本案中穆先生的精神損失、恐懼症、焦慮症,已通過醫生報告得到證實,法庭同意這些精神異常對其生活確實造成了重大創傷,符合人身傷害的範疇。
今日的原告被告:太陽照常升起……
穆先生的官司耗費了不少精力和律師費,但是他的生意似乎並未受到影響,依然紅紅火火。他的潔癖和對健康的執著追求也一點沒變。穆先生的脆弱神經,一度成為城裡人們的談資笑柄。
案件中的被告,總部位於美國伊利諾州的Culligan水業繼續在加拿大經營水處理業務。在穆先生之後,這家公司再未遭遇轟動一時的蒼蠅門。
穆先生的訴訟案初審發生在20年前——1995年,終審發生在3年後的1998年。感興趣的讀者可以到對公眾開放的法律資源庫canlii.org上一覽判決原貌,判詞中詳盡闡述了民事傷害四部曲的斷案原理。搜索請用案件編號:Mustapha v. Culligan of Canada Ltd,[2008] 2 SCR 114,2008 SCC 27 (CanLII)
遵循Mustapha判案原則的後續案件:
1.2008年,Chinsang v. Bridson (CanLii 67408 ON SC)
原告Chisang和被告Bridon發生撞車事故。原告在事故後出現了焦慮、失憶、抑鬱加劇等症狀。原告提起訴訟,要求被告賠償其精神損失。被告成功運用Mustapha一案為自己辯護,稱原告所遭受的傷害和撞車事故本身相距甚遠,因果關係不成立,原告索賠失敗。
2.2010年,Healey v. Lakeridge Health Corporation (2010 ONSC 725 CanLii
被告是一家公共醫院。在發現兩名住院病人感染肺結核後,醫院馬上通知了杜蘭區公共健康局。健康局隨即又通知了4,402名與這兩名患者接觸過的人。經檢查,4,000多人中只有兩人感染了結核。但3,500名接觸者隨即將Lakeridge醫院告上法庭,要求醫院對其心理傷害做出賠償。醫院引用Mustapha案件,稱這一傷害不符合民法中所界定的因果關係。陪審團認可了被告的辯護,沒有判給原告團體任何賠償。
责任编辑:芮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