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7年09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徐翠玲台灣北報導)越來越多人透過網路直播創造人氣、成名。立委余宛如與多個團體21日要求相關部會正視直播浪潮,完善網路直播發展環境。余宛如提到,在行政院的網際網路原則中,沒有指明直播範疇,目前直播的內容、犯罪行為、不當銷售等都有待法律釐清。她建議,直播內容安全應該由NCC負責,直播平台業者產業發展輔導和管理等由經濟部負責。
中華白絲帶關懷協會2017年台灣青少兒直播族上網趨勢調查發現,約6%為直播族,最常使用的入口網站為Google,其次為Facebook等。該會執行長黃葳威說,8~21歲(小三到大三)青少兒直播族八成以上使用手機,不過,青少兒直播族的資訊素養,包括陌生網友身分辨識、數位生活對家長的重要性、上網時間管理等得分皆低於70分,他們對網路使用規範、陌生網友的警覺程度都有待提升。
余宛如指出,曾有青少年使用家長手機和信用卡,在直播平台中大方送禮,累積了十幾萬的卡債。數位經濟發展下,交易確認機制被打破、直播內容分級更難落實。現在的數位時代不能像過去一切管得死死的,需要新思維的規範,該由政府政策帶頭,讓業者自律。
NCC電台與內容事務處簡任視察林慧玲回應,目前現有網路內容規範,都包括直播在內,可回歸到一般的法律處理。而網路直播屬網路新興服務之一,直播平台業者自律,會比政府介入更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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