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7年09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怡欣、張原彰台灣連線報導)阿羅哈客運11日深夜11時35分左右,在國道一號國道1號北上347.9公里處(近岡山段)發生自撞內側護欄車禍,造成6死11傷。駕駛吳協松稱,為了急於閃避前方未開燈的自小客車,失控自撞內側護欄。警方查扣行車記錄器與路段監視器,以及乘客供詞,追查「沒開燈的自小客車」。
吳協松酒測值為零,他向警方稱,在岡山載客後,才開上國道約一公里,就發現前方有未開車燈自小客車,當時已來不及煞車,於是向左急轉,車輛失控向內車道分隔島衝撞護欄。國道警察表示,該路段當時雙向無路燈,正值深夜現場昏暗。據了解,司機恐涉嫌業務過失致死,檢方訊後將他移送橋頭地檢署複訊。
阿羅哈客運表示,指出對該起意外深感愧疚與傷痛,對受傷與死亡的乘客必定負全責。目前受傷乘客先給予兩千元的壓驚金,並負責後續醫療費用,死亡者,每人先給予10萬元的慰問金,後續再處理死亡賠償給付。而保險理賠方面,6名死者共可獲2,100萬元賠償。
6名死亡乘客,疑因未繫安全帶被拋出車外致死,針對台灣強制繫安全帶的法規修正,交通部路政司副司長張舜清說,目前法規僅要求遊覽車前排、安全門後方,以及後排幾個特定位置的乘客繫安全帶,未來要求行駛高快速公路的大客車,全車乘客得強制繫安全帶。
張舜清說,修法會朝兩方面,其一是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目前還在交通部審查,未來沒繫安全帶的乘客,將罰三千~六千元。
蝶戀花遊覽車翻覆事件後,公路總局4月已將《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的修正條文送至交通部,但至今未公告,張舜清說,主因是要蒐集國外強制繫安全帶的案例,預計10月底前完成並實施。
而《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主要罰的是業者,除要求業者得要求乘客繫安全帶外,還得在車輛上播放提醒影片,部分座位得張貼提醒標示,違者處九千~九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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