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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財政部稅改 彭淮南提4大論點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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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9月01日訊】稅改方案出爐,中央銀行總裁彭淮南提4大論點,指出新制廢除兩稅合一設算扣抵制合情合理,支持調高營所稅與降低個人綜所稅,並指出調高綜所稅扣除額,可讓全民同享稅改減稅利益。

財政部今天公布稅改方案,主要重點包含調高營所稅為20%,調降保留盈餘稅為5%;取消「富人稅」的45%最高邊際稅率,另將綜所稅扣除額調高為新台幣11萬元,薪資與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大幅調高為18萬元。

至於股利所得部分,分成甲、乙兩種方案,甲案採「部分免稅、合併計稅」制,乙案則是股利所得合併或分開計稅「二擇一」制,另將現行外資股東的股利所得稅採就源扣繳20%,提高為21%。

彭淮南下午透過央行發布新聞稿,提出4大論點支持財政部的稅改方案。他表示,財政部調高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可適度降低中低所得、薪資所得及身心障礙者的租稅負擔,使各所得族群同享稅制改革利益。

此外,他認為,台灣推動兩稅合一設算扣抵制以來,投資並未增加,反造成國庫稅收大幅流失,且違反租稅公平原則、加重所得分配不均外,扣抵稅額設算複雜,加重企業會計與遵從成本,以及稽徵機關行政成本等負擔,因此廢除「合情合理」。

彭淮南並認為,現行薪資所得稅負偏高,可能影響薪資所得者的工作意願,扭曲經濟活動,有礙經濟成長。若調降綜所稅最高稅率至40%,將有助高階人才引進與留才。而台灣自2010年將營所稅率由25%降至17%,但吸引企業投資之效果並不明顯,國內投資率仍下降;可見稅負並非影響企業投資意願的主要因素,因此適度調高營所稅率,可縮減與綜所稅率差距過大的問題。

針對調降保留盈餘稅,彭淮南表示,未分配盈餘加徵的稅制,並非實施「兩稅合一」後才採行的制度,政府為防止公司藉盈餘不分配而幫助個人綜所稅高邊際稅率之股東規避稅負的情形,早在兩稅合一實施之前,就已制定強制公司盈餘分配的法規。他認為,未分配盈餘加徵營所稅宜調降稅率,但不宜完全取消。

最後,彭淮南表示,股利所得課稅新制,不論採甲案或乙案,可望不增加中低所得者稅負,且均可縮小內外資股東股利所得稅負之差距,由原先之16%左右降至3%至4%左右,亦可避免假外資問題,加上同時取消「兩稅合一」減半扣抵,對政府稅收影響不大。

彭淮南重申,財政部稅改方案兼顧租稅公平、經濟效率、稅政簡化及財政收入四大面向,創造優質投資及租稅環境,且透過配套措施,使全民共享稅改利益。(轉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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