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汙法修成財團保護傘 環團:環保署不能升格
【大紀元2017年08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鄧玫玲台灣台中報導)219反空汙大遊行訴求之一為全面翻修《空汙法》,環保署終於到台中舉辦修法公聽會,面對毀譽參半的草案,環保及公民團體23日在公聽會前召開記者會,提出對法案內容的批判與多項修法建議,抗議環保署幫財團修保護傘條款,未將維護國民健康的立法目的擺在優先位置,質疑環保署在打假球!
環保及公民團體要求一定要刪除草案中所有「會同經濟部或會同有關機關」的文字,否則嚴控空氣品質標準、維護國民健康的施政還要經濟部同意的話,環保署沒有資格升格為環資部。
環團籲「會同經濟部」條文必須刪除
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執行長楊澤民博士表示,民間期待翻修《空汙法》的目的是希望可盡速改善中南部空汙問題,還給人民健康空氣,因此應讓地方有權加嚴法規管制削減空汙,但環保署卻背道而馳,為了財團多修了好幾條保護傘條文,讓《空汙法》大修變成是虛情假意打假球。
楊澤民說,環保署剛慶祝成立30周年,並將在日內通過組改升格,可是《空汙法》若還存在「會同經濟部或會同有關機關」,顯示環保署根本無法升格。
考量下風處受害縣市 應增列好鄰居條款
彰化、南投、嘉義等縣位於台中、雲林、高雄大汙染源的下風處,長年遭受惡鄰空汙影響,為維護下風處居民健康,《空汙法》第7條應加入「好鄰居條款」,從空汙防制計畫的擬定、許可證的審核,都應考量鄰近縣市的權益。
楊澤民並以六輕為例表示,彰化承受六輕大量空汙,雖在例行會議中可表達意見,但全未落實,導致彰化台西變成癌症村。
阻撓地方自治權限 形同保護煙囪
主婦聯盟台中分會副會長許心欣表示,全面翻修《空汙法》是219反空汙遊行的三大訴求之一,中南部居民希望早日終結一個天空、二個台灣的環境與健康不平權,但環保署提出的修法版本,雖有進步的修正條文,但看不出能針對中南部空汙困境能有效改善的有利條款,甚至還出現了阻撓地方自治權限加嚴管制的反制條文,形同在保護煙囪。
她質疑,根本無法讓中南部早日擺脫空汙危害,達到法定的空氣品質標準,實在不知到底是在為國民健康,還是為保護財團的汙染權利?
修正條文未提及授權 中央仍大權在握
彰化守護孩子聯盟張淑芬表示,立法院9月開議後為預算會期,據了解《空汙法》並非優先法案,環保署急著在8月底前報行政院轉立法院審議,恐怕是在打假球,只是虛應付反空汙民意,對即將到來的空汙季,根本無濟於事。
修正條文第7條各地方之空氣汙染防制書還要經過環保署核定,修正條文第24條環保署沒有授權地方可擬定個別較嚴格的固定汙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審查原則,以及第28條未授權地方可擬定個別較嚴格的管理辦法和擬定許可證准駁判定、核發許可證之依據等,環團直批,環保署是在搞獨裁,讓中央大權在握,藐視地方自治。
此外,對生煤石油焦許可證的期限太長,空氣品質測站的設立的位置,違法廠商處罰比例應該採取單一重罰等問題,來自中部各縣市的環保團體都表達了明確的訴求。
責任編輯:羅令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