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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化爐底渣疑慮 雲環保:依法行政無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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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8月23日訊】質疑焚化爐底渣影響環境,堆置地的口湖鄉後厝村村民今天到雲林縣議會請願;雲林縣環保局長林長造表示,回歸理性探討,用地別、暫置狀況等符合法規,依法行政毋庸置疑。

焚化爐底渣堆置影響環境疑慮未除,雲林縣議員蔡孟真與口湖鄉後厝村及水林鄉等地民眾,上午到雲林縣議會請願,表達拒絕底渣,請縣府儘速清運,蔡孟真並建請議會移送監察院調查懲戒相關失職人員。

雲林縣議會臨時會今天排定專案報告焚化爐底渣處理方案,蔡孟真指出,今年3月至今8月,底渣問題未解,人民已經忍不住,質疑雲林縣環保局缺乏底渣堆置防護措施,引起揚塵,影響民眾健康及環境品質等。

蔡孟真質疑,後厝村的底渣暫存用地是特定農牧用地,在民國76年申請變更為垃圾掩埋場,但是當地居民抗爭反對而暫停未用,且未辦理展延或恢復土地編定,如今堆置底渣地點已非合法用地。

雲林縣環保局長林長造說,希望底渣處理回歸理性探討,有關用地別、暫置狀況等符合法規,歡迎移送監察院甚至檢調單位調查清楚,依法行政毋庸置疑。

林長造指出,今年3月至7月間,針對底渣含有九大重金屬和戴奧辛、鄰近農地、水體等檢驗,都符合相關規定。

林長造說,底渣不回運,垃圾無法去化,這是事實,縣內垃圾累積至今3萬2000公噸,底渣回運會做好管控,公共工程粒料平台小組已開會4次正著手籌劃,底渣去化無疑,垃圾去化就無疑。

林長造表示,至今縣內堆置底渣5400公噸,已使用1000公噸測試去化,還有2萬公噸未運回;另外,民國104年6月口湖鄉公所函文申請垃圾處理場鋪面改善工程獲得核定,土地用途明確,符合暫置規定。(轉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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