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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星獲不起訴 台議員:法律不等於正義

高雄市議員蕭永達表示,針對誘姦事件,司法經常不能主持公道,行政機關也難有作為。(大紀元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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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8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陳懿勝、李怡欣台灣台北報導)作家林奕含疑遭補教名師陳國星誘姦案,經過113天偵辦,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陳建弘22日表示,除告發人主觀臆測之指述外,查無其他客觀積極證據可資佐證,因此認定無具體犯罪事證,全案不起訴處分;對此,立委林俊憲表示,偵查上已死無對證,法律無法碰觸陳國星,儘管司法無法制裁,仍逃不掉社會的譴責。

檢方表示,根據林奕含閨密、同學的證詞,2人交往是在林女高中畢業之後,林女早已逾16歲,縱使有發生性關係,2人已無師生關係,難認陳國星有利用權勢之可能,亦無違反《刑法》第227條與未滿14歲或16歲之女子為性交行為等罪嫌。

檢方也指出,調閱林女相關醫療紀錄、病歷資料,林女有長期偏頭痛及憂鬱症等病症,且其中未提及遭性侵害之相關內容;依據林女歷次心理諮商紀錄,雖諮商紀錄上顯示其曾提及「被強迫」及「誘姦」等詞語,但諮商紀錄另顯示林女亦曾表明認為那一段經驗「就是一場戀愛」,難以堪認當下是否確有違背林女之性自主意願。

檢方認為,林女家屬偵訊時表明不願提出告訴、也不願究責,亦無意願提供林女相關日記、電腦紀錄及其它文書等有關性侵害資料之蒐證,加上該案沒有其他被害人,因此不起訴。

綠委:難逃社會譴責

對此,立委林俊憲表示,自己出來聲援就是要讓陳付出一定代價,但陳國星在司法上占盡便宜,畢竟當事人已經無法為自己說話,但他仍然逃不掉社會的譴責。陳國星的日創公司拿到政府好幾億的標案,必須要著手調查其中是否有弊案,且立院更要快速修改補教法規,以防造就更多狼師。

立委王定宇則說,為惡者縱使暫時逃脫法律制裁,還是要在其他方面付出代價,這個事件在改善補教老師實名制聘任、防止狼師上,已產生正面助益,相信這是林醫師夫婦和他們的女兒希望看到的正面改變。

高雄市議員蕭永達22日在臉書貼文表示,不起訴是在意料中,他說︰「請大家可繼續叫陳國星是狼師 ,或是不要臉的老師, 所有責任由我承擔。」若他所言不實,願立刻辭掉市議員職位,並永遠退出政壇。

他表示,身為師長的誘姦行為,只要對方是16歲以上,大部分是「不合理」,但卻未「不合法」,法律本來就是社會規範的最低道德標準,經常「不代表正義」,針對誘姦事件,司法經常不能主持公道,行政機關也難有作為。◇

責任編輯:韻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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