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亞倫移民法律問答:經濟擔保及工作簽證
文/李亞倫
【大紀元2017年08月19日訊】
申請外籍親屬的經濟擔保問題
問:我是美國公民,計劃為我母親申請永久居留權。我不能為她提供經濟擔保。她有一個朋友,願意為她提供經濟擔保。這是否意味著我根本不必填寫經濟擔保表格,還是說我需要填寫並顯示收入為零?我是家庭主婦,但我丈夫的收入是夠的,不過他不願意為我母親提供經濟需要的擔保責任。
答:無論你是否擁有收入或資產,你必須填寫經濟擔保書。如果你沒有收入,你可以解釋。你的丈夫沒有義務擔保你母親。你母親的朋友可以為她提供共同經濟擔保表格。
雇主為員工申請工作簽證
問:我的未婚夫有護照、身分證ID以及個人報稅號碼(ITIN),我們還認識一個做生意的人,想知道他是否能幫我未婚夫申請工作簽證。
答:僅僅因為你的未婚夫有護照、身分證和個人報稅號碼(ITIN),還不能說明他有工作的權利。如果你未婚夫沒有工作許可,而你認識的企業雇主僱用了他,那個雇主可能違反了非法僱用的移民法。你也許可以讓你未婚夫與一位移民律師會面,諮詢他在美國獲得工作授權或其它移民福利方面的可能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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