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作偽證 遼寧法輪功張鳳仙被非法庭審
【大紀元2017年08月15日訊】8月7日,遼寧省綏中法院對法輪功學員張鳳仙非法庭審。綏中縣國保警察劉喚宇作偽證,構陷張鳳仙。
2017年3月22日,綏中縣國保大隊警察劉喚宇在大街上綁架包括法輪功學員張鳳仙在內的3人,偷走私家車內的皮包,包內有銀行卡和手機、行車執照等物品。3人被非法關押在拘留所15天;張鳳仙被關看守所6天。
警察劉喚宇給張鳳仙捏造證據,劉對張說:「你要是說是你黏的,就放你!」
張回答說:「不是!」
劉說:「我給你編一個!」
劉喚宇把他自己編的話寫在了詢問筆錄中,還問:「這樣寫行嗎?」
據悉, 有知情人透露,給張鳳仙做的視頻錄像也是假的。
另外,被關押期間,張鳳仙在醫院體檢經過台階時,被國保警察劉喚宇、劉宏鵬在台階上硬拽,導致張後背全被磨破 。體檢後,他們野蠻地把張扔在車的後備箱。
法輪功學員張鳳仙被綏中縣警察作偽證的情況不是個例。
遼寧省葫蘆島市綏中县電廠原技術骨幹、法輪功學員翟永池,2017年7月4日被冤判7年;葫蘆島市中級法院近日二審維持原判。2017年5月14日,翟永池被綁架時,家中沒有任何一個證人。所謂「見證人」潘貴和在場人員劉洪朋均為辦案單位民警,警察作證人,連一個老百姓都能明白的基本常識,成為綏中司法單位辦案的笑話。而兩名律師辯護之前,法官關樹森告訴律師「不許給法輪功辯護」。
2016年6月13日,國保警察劉喚宇給沈文伶捏造證據;並且捏造假錄像。目前沈文伶被迫害流離失所。
2016年,國保警察劉喚宇在法輪功學員丁青艷、裴中華的案卷中加入了完全是偽造的詢問筆錄。王寶民等人要求家屬辭退律師,否則就給丁青彥判實刑。王寶民等人在巡視組還在綏中期間公然敲詐勒索。
綏中縣法輪功學員董貴霞被冤判7年一案,也存在著造假口供及製造假的現場錄像的情況。
中共在迫害法輪功的過程中,從上到下製造種種謊言,以欺騙民眾,維持迫害。比如2001年中國新年,中共在天安門廣場自編自導自演了一場所謂「天安門自焚」的鬧劇,將部分當事人殺人滅口,嫁禍法輪功學員,煽動民眾對法輪功的仇恨。「天安門自焚」案後來被國際社會公認是中共製造的世紀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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