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7年07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陳懿勝台灣台北報導)針對前中研院長翁啟惠的浩鼎案新藥開發與投資爭議,監察院4日以9票全數通過彈劾,監委認為,翁啟惠須迴避移轉利益,且明知卻帶頭違反規定,同時對外公開謊稱未購買浩鼎公司股票,言行嚴重失當,違背誠信,嚴重損害政府聲譽,違法失職情節重大。
監委認為,翁啟惠身為台灣最有機會獲得諾貝爾獎的科學家,當初政府修法允許他以雙重國籍出任院長,盼能有助於延攬科技人才,但翁卻在任職期間與生技業者張念慈利益輸送,收受該公司150萬股技術股,並協助張念慈派員至中研院無償學習技術及取得中研院的醣分子研究成果。
監院表示,翁啟惠督導訂定「中研院科技移轉利益衝突迴避處理原則」,明知卻帶頭違反規定,另對外發表攸關該民營公司及本身重大利益評論,為掩飾其與該公司並無利益關係,又對外公開謊稱未購買該公司股票,言行嚴重失當,違背誠信,嚴重損害政府聲譽,違法失職事證明確,情節重大,依法提案彈劾。
彈劾案以9票贊成0票反對,全數通過彈劾,並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議處。對此,中研院表示,照法定程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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