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7年07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吳旻洲台灣台北報導)市售許多美妝保養品常涉廣告不實,但因為平均每案僅開罰一萬餘元,許多業者根本屢罰不怕。民進黨立委林俊憲27日召開記者會,建議應該加入「累進式」罰鍰,再依業者銷售額和影響力加權,另外訂定全台統一的裁罰標準,才能夠有效嚇阻累犯業者。對此,衛福部食藥署表示,衛福部已提修法送進立院,未來不實廣告罰鍰金額上修至4萬元~20萬元。
據衛福部統計,去年全台化妝品違規廣告裁處達3,685件,總罰鍰金額高達5,459萬元,顯見誇大的美妝廣告相當氾濫。林俊憲指出,許多化妝品廣告用「肌膚喚醒」、「基因復活」等廣告詞,他只聽過耶穌復活,從沒聽過能夠讓基因復活的技術,若產品真有奇效也就算了,但消費者常花幾十萬元購買產品,使用後效果卻天差地遠。
林俊憲說,現行對美妝廣告不實的罰鍰上限為5萬元,但每案平均裁罰一萬多元,相較於百貨專櫃1年可能創下一億多元的營業額,廠商自然不怕罰錢,甚至還把罰款列入廣告成本。他將提案修法,裁罰金額應依照個案產品銷售額比例調整,累犯更要加重處罰,並增訂全台統一的裁罰標準。
對此,衛福部食藥署企科組副組長遲蘭慧表示,食藥署已提修法,未來廣告不實罰緩金額提高到4萬~20萬元;化妝品不實廣告可連續按次處罰,若情節重大,甚至能撤照、撤銷工廠登記;若有違規宣稱療效,可裁罰60萬元~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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