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7年07月27日訊】加拿大是個多元文化的移民國家,人們都想能在這裡重操舊業,對外國受訓的專業人士來說,「加拿大經驗」是一個巨大的障礙,最近有位外國受訓的工程師以「侵犯人權」把阿爾伯特省工程師專業協會告上法庭,雖然沒有全贏,但頗有啟發。
請求工程師協會再考量,情況變糟
來自斯洛伐克的工程師Mr. Milhaly安家阿爾伯特省後,向該省的專業工程師及地球科學家協會(The Association of Professional Engineers and Geoscientists of Alberta)申請工程師認證。但協會要求他通過全國考試,這是所有申請人都必須考的。另外協會還要求他通過幾個課程的考試,因為他的學曆來自一個沒被加拿大認證的大學。
Milhaly覺得這些要求太過分,請求協會重新考慮。不料協會反而加重了砝碼。因為協會發現Mr. Milhaly並沒有所有申請人都必須具備的一年的加拿大專業工作經驗。而Mr. Milhaly辯解說正是因為他是外國受訓和工作,所以不可能有加拿大工作經驗。
狀告協會侵犯人權獲勝,高院重審
很多想重操就業的專業人士們遭遇類似壁壘後,大部分人都選擇放棄了,但Milhaly卻沒有就此打住,他把工程師協會告上法庭,起訴該協會違反人權,而且出乎意料的是,他最終贏了。但協會要求阿爾伯特省高等法院重審,下面是阿省高院的審理決定:
法庭確定Milhaly遭到了歧視,因為:
・籍貫是受保護的基本人權;
・受訓地和籍貫是緊密相連的;
・Milhaly因被要求通過幾門課程的考試,經受了痛苦,而他的籍貫是被要求考試的原因之一。
法庭裁決Milhaly雖然遭受歧視,但按照阿爾伯特省人權法案,工程師協會要求他通過課程考試和具備加拿大工作經驗是合理合法的。
法庭還強調,工程師協會的認證系統確實相當複雜,但協會在對待Milhaly和對待其他申請人一樣,並沒有認為他的資格或培訓不如其他申請人。要求其通過一些課程考試,是因為協會對Milhaly所畢業的學校瞭解不多。法庭還裁決,協會要求申請人通過全國考試和要有一年的加拿大工作經驗是合理的,因為所有的申請人都必須滿足這兩項要求。
安省和阿省法庭裁決結果可能大相徑庭
如果這個案子發生在安省的話,裁決結果可能會大有不同,特別是安省人權委員會在2013年推出了一項「消除加拿大經驗壁壘」新政策後,法庭會認為雇主和行業監管機構要求申請人具備加拿大經驗是歧視,此項應該僅在非常有限的情況下使用,而且,如果要求申請人擁有加拿大經驗的話,舉證責任應該由雇主和行業監管機構承擔,也就是說他們必須證明這種要求是真實合理的。
安省人權法庭在做出裁決時經常採用安省人權委員會的政策。依照案例法的慣例,這一政策非常有力量。安省人權委員會首席專員Barbara Hall在公布政策時曾說:「一些雇主利用『加拿大工作經驗』來作為歧視的掩蓋,因為他們知道歧視這是非法的。但是即使被掩蔽著,雇傭中存在的歧視仍然違反法律」 她還說:「現在推出的該項政策能幫助消除這些壁壘,給雇主和監管機構尊重人權所需的工具。直接說來,按照人權法案規定,『堅持要求加拿大工作經驗』就是歧視。」
安省有幾十個行業需要執照,例如原本需要18個月安省經驗的林務員職業,自新政策實施後,改變了這一要求:18個月相當於安省工作經驗就可以,而且國際經驗可以抵其中6個月的工作經驗。
不過一些特殊行業,如建築師、工程師、心理醫生、家庭醫生和外科醫生等,仍需要安省工作經驗。
如果您覺得找工作或獲取職業資格認證中受到歧視的話,可以向安省人權委員會投訴:電話:1-866-598-0322 網址:www.hrto.ca諮詢相關法律權利,人權法律援助中心可以提供幫助。電話 1-866-625-5179 網址: www.hrlsc.on.ca
雇主須知:
但對安省的雇主來說,在僱人廣告、面試和交談中就必須小心謹慎了,如果有意無意的強調加拿大經驗,很可能會因此而觸犯人權法案,惹上官司。
雇傭法律師對雇主們有如下建議:
・在招聘廣告上不要標明要求加拿大工作經驗,或者要求那些只有在加拿大工作才能獲得的資格。
・具體的工作資格和經驗要求要清晰,不要使用寬泛的「加拿大工作經驗」。
・只標明要求和工作相關的資格,如溝通技能、管理項目的能力、熟悉加拿大行業標準等。
・在個人基礎上評估每個候選人,無論從何處獲得的經驗,最好考慮其所有的工作技能。
・不要低估或看不上外國工作經驗,盡量發掘候選人是否具備和應聘工作相關的經驗和技能。
・在刪選候選人時,使用客觀和標準的語言。
・要做好準備,確認挑選雇員的整個過程是經得起審查的。
責任編輯:芮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