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7年06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周月諦多倫多採訪報導)《我的巴菲特財富之路》作者唐煒臻集資5,000萬加元的詐騙案罪成後陷財務危機。5月30日,安省法官裁決,唐宅被變賣套現100萬元後,有4名債主可獲賠償。
唐煒臻與妻子1999年花42萬加元在多倫多Robinter Drive(靠近Steeles Avenue和Bayview Avenue)買下的一棟兩層獨立屋,被抵押給道明銀行,因所欠數十萬元的貸款一直沒還清,銀行決定收回該獨立屋。《大紀元》獲得的安省地產文件顯示,銀行在2014年10月出售唐宅用於清償借款,成交價是100萬加元。
清償部分債主
根据安省法院的文件,在清還道明銀行借款,扣除律師費後,大約還剩17.3萬元。唐煒臻的另一個債主——安省公司Aping Co. Ltd.要求法院把餘額分給唐的4名債主:一名華人投資者、安省勞工廳就業標準總監、滿地可銀行及Aping公司。
今年5月30日,安省法官糜樂(Gisele Miller)作出判決,Aping公司獲得大部分賠償,超過12.4萬加元;一位華人投資客戶獲得超過3.7萬加元;滿地可銀行獲得一萬多元,用於清償唐煒臻的信用卡欠款。
安省勞工廳就業標準總監獲得400多元,這筆款是唐煒臻出版英文《我的巴菲特財富之路》時,曾聘請一位編輯幫他整理書的內容。編輯付出勞動後沒拿到報酬,到勞工廳投訴。就業標準總監所獲款項,將付給這名編輯。
Aping公司的律師杜蘅告訴《大紀元》,本案近日又有新進展,她暫時無法發表評論,以免影響案件的發展。
唐煒臻次日上訴
唐煒臻對判決不服,已經到安省最高法院提請上訴。唐煒臻告訴《大紀元》,法院應該把這17.3萬元還給他,而不是債主。法官判決後的第二日(5月31日),他到安省最高法院上訴。
按規定,提請上訴,他需要交250元手續費。由於他目前靠社會福利生活,法院免去了這筆費用。不過,唐煒臻已自費聘請了辯護律師,他自稱是用朋友借給他的兩萬元請的律師。
案件回顧
唐煒臻來自湖南省,曾在湖南中南林業科技大學教書。 1990年,他來到加拿大,後來畢業於滑鐵盧大學生物系,拿到碩士學位。
改行從事證券交易後,唐煒臻在2006年至2009年間約有200多名投資客戶委託他代理投資。他從客戶手中一共集資5,000多萬加元。唐煒臻曾承諾客戶:把錢投給他後,每週回報率1%。
客戶分別來自中國大陸、加拿大和美國。
有些客戶發現唐煒臻的業務出問題後,向安省證監會投訴。證監會從2009年開始禁止唐買賣證券,並開始調查他的公司。安省證監會認定唐違規,並凍結他本人與公司的資產。 許多客戶要求唐煒臻還錢。
2012年,唐煒臻的詐騙罪名成立。2013年,安省法官判唐煒臻6年監禁。如果他出獄後無法在5年內付清罰款280萬加元,就要再次入獄5年。唐服刑2年多以後,於2015年7月獲假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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