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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縣垃圾 台環團:不應淪為鬥爭籌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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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6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徐翠玲台灣台北報導)對於雲林縣垃圾爭議浮上檯面,雲林縣環境保護聯盟等11個團體30日發表聯合聲明批,有心人趁機大肆宣稱,雲林再度發生垃圾大戰、需啟用焚化爐才能解決問題。而斗六市垃圾暫置處,是斗六市自籌的垃圾暫置場,斗六市既然能尋得土地暫置垃圾,為何不提供土地暫置底渣,反而一方面拒絕底渣回運,一面高呼垃圾去化不利,根本把民生問題當鬥爭籌碼。

雲林對外1噸垃圾換回1.8噸底渣,環團認為,絕對不合理也不公平。目前雲林縣只有虎尾、口湖、古坑3個暫置處,可暫置5,500噸底渣,其他鄉鎮市高喊垃圾去化時,自己是否提供相對的暫置場所?

環團指出,南投垃圾送台中代燒,台中只要求回運代燒量20%,也就是1噸垃圾約換回0.2噸底渣。雲林先答應高雄1.8噸後,現在台北市也跟進,猶如馬關條約割地賠款互惠協議,誰答應簽下就應該出來負責。

環團質疑,隨水費徵收垃圾費去哪裡了?在這時間點上,這筆費用不是應該拿來作為獎勵鄉鎮市提供土地暫置底渣及加蓋和維護用?縣府應該出面說明清楚,並對失職人員做出懲處。

環團呼籲,垃圾問題中央不應該放任不管,任地方衝突四起。根據《廢棄物清理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環保署即應立即啟動區域聯合調度,積極協助各縣市處理垃圾,同時輔導各縣市加強垃圾分類及資源回收,往零廢棄方向努力。

至於林內焚化爐重啟環評可能費時6至7年,現今再提焚化爐,對眼下垃圾問題毫無建樹。此外,公共工程應優先使用雲林存放的合格底渣,而不是任雲林縣自籌公共工程,只有紐澤西護欄及汙水下水道相關工程的再利用,去化量實有限,不足以消化積欠北高兩市的數目。

責任編輯:呂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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