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7年06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徐翠玲台灣台北報導)颱風天災並未強制規定放假,台灣專櫃暨銷售人員產業工會等團體28日勞動部前抗議,要求防災假立法,保障廣大勞工生命安全,且未來立法內容應規定勞工因災害停止上班,雇主不得扣發薪資及併入任何假別計算。至於災害期間出勤的勞工,雇主應給付雙倍工資。目前立院已有6個防災假修法版本,呼籲勞動部不要再以「天災不可歸責雇主」為由推託。
專櫃暨銷售人員產業工會指出,過去2年颱風襲台時,70%以上的櫃哥、櫃姐被要求出勤。雖然勞動部有頒布「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有規定勞工因天災未能出勤,雇主不得視為曠工、不宜扣發工資等條文,但要點屬於行政規則,不具強制力。
勞動部表示,颱風假是否入法仍在研議中,上週曾邀請縣市政府、勞雇團體及專家開會討論,但與會者認為各行各業及民生服務需求不同,是否入法還要再研議。
勞動部說,2015年已在工作規則參考範本增訂颱風假給薪規定,要求企業在工作規則明訂,如果颱風天勞工無法出勤工作不可扣薪;如果出勤薪資要加倍發給,如果遇上休假日還要補1天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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