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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社會

台米穀業申請納責任制 勞部再研議

【大紀元2017年06月19日訊】中華民國米穀商業同業公會向勞動部申請納入第84條之1(俗稱責任制)的工作者項目中。不過由於勞動基準諮詢會中,委員意見分歧,勞動部內部後續會再研議。

雖然近日豪雨沒讓菜價衝破監控合理價位,但水稻逢農忙必須搶收,中華民國米穀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吳源昌說,已經超時加班,下午派員到勞動部協商,要爭取納責任制。

根據米穀公會向勞動部提出申請資料,碾米業中的稻穀檢驗收購、烘乾作業都為季節性工作,因其工作較為耗體力,工作場所環境較差,必須具備專業技能,無法為臨時工所取代,且稻穀收獲結束就面臨失業問題,雇工較困難,硬性規定例假、休假徒增業者困擾,因此建請納入責任制。

米穀公會受訪時也指出,現在因一例一休導致缺工,甚至讓稻米都已經發芽,卻仍無人力可採收,造成農業損失,因此希望可以在農忙期間,納入責任制。

勞動部今召開勞動基準諮詢會討論此案,會後勞動部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專門委員王金蓉說,米穀公會提出盼納勞基法的有3項人員,包含從事碾米業務、稻穀檢驗收購及稻穀烘乾人員。

王金蓉指出諮詢會中,委員意見分歧,有委員認為碾米業務者可以用排班方式,而稻穀檢驗收購及稻穀烘乾人員確實需配合農民而有責任制的需求。

另外也有委員認為,業者其實都可以調配相關工作,來讓勞工兼顧相關作業。王金蓉說,勞動部會參考委員意見,內部會再討論研議,是否要將這3項工作者納入責任制當中。

至於外界質疑米穀公會3月就送案,但直到今天才排會議討論一事,王金蓉澄清排案都是按照申請時間等來排入討論。(轉自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