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7年06月12日訊】雲林縣政府今天續核發6、7月到期的六輕發電燃煤展延許可證共13張,縣長李進勇表示,部分環團人士主張停發,但以行政命令禁燒是辦不到,必須要尊重法制運作。
六輕發電燃煤許可證陸續到期,雲林縣政府在今年4月17日核發8張展延許可證;縣府上午再核發13張展延許可證,其中包括6月11日到期的9張生煤操作、3張生煤使用許可證,7月有1張生煤操作許可證到期。
李進勇指出,全台公民營電廠燃煤遍布各地,雲林縣政府採取最嚴格管制標準,給企業很大壓力,每一個管制措施都提起訴願的行政訴訟,希望團保團體及社會各業,能看到雲林縣政府的努力,盼大家支持。
李進勇說,「部分環團人士一再要求雲林縣政府必須全面禁發許可證,可以嗎?這些人士除了訴說理念,拜託大家有一點法律常識,雲林首先提出禁燒自治條例,去年520之前被政府宣告無效,能以行政命令達成禁燒目的嗎?」
李進勇表示,這是普通法律常識,希望環團及部分人士能理解雲林縣政府立場,應該在訴求環保時,同時尊重法制運作。
雲林縣環保局長林長造表示,13張許可證依照空汙法規定審查,要求透過春冬季節限定、管末排放管控及全廠啟動能源調度歲修、降載、防制設備效率提升、含硫分降低等措施,也加上PM2.5管制,維持2年期限,才核發許可證。(轉自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