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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4公民法案修訂案已送往國會再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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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5月05日訊】(大紀元記者李平編譯報導)前聯邦保守黨政府C-24公民法案,規定雙國籍公民一旦被判從事恐怖、叛國或間諜等犯罪活動,加國國籍身分會被剝奪。對於這一法案中的諸多內容,自由黨政府一直不贊成,儘管面臨眾多保守黨議員強烈反對,上台後還是很快就提出自己的C-6修訂法案,經過近1年的立法程序,最近有些進展。

《環球郵報》報導,本週三在參議院以45票贊成和29票反對通過,通過參議院後目前已送往國會再議,由國會討論決定最後是否通過或再修訂。該法案如通過,意味著因策劃在多倫多市中心搞爆炸恐襲於去年秋按C-24國籍法被撤銷加國公民身分的Zakaria Amara,將自動恢復加國國籍。

此前,保守黨參議員Senator Daniel Lang曾提議保留政府取消雙國籍犯罪分子加國國籍的權力,但在週二參議院辯論中被否決。

3條修訂意見影響深遠

C—24法案中,如當事人被發現身分欺詐導致加國公民身分被撤銷,則無權申訴至聯邦法庭,只會收到政府國籍身分撤銷通知函,被告知有60天書面回復期。但新法案中,有一條修訂允許當事人在加國公民身分被撤銷前申訴至法院。

本來C—6法案最初修訂內容中,並沒有這一條,是參議院在審議過程中,獨立參議員Elaine McCoy大發慈悲,提出給因欺詐或造假導致國籍被撤銷的當事人一個法庭抗辯機會而新增的。

對此,卑詩公民權利協會(BCCLA)執行主管帕特森(Josh Paterson)大加讚賞說,參議院做了該做的,提議縝密。移民部長哈森(Ahmed Hussen)說,法案遞迴至國會時,政府會再考慮。在此期間,仍依舊法辦,去年自由黨政府已決定,在新法通過前,不會暫停舊法實施。

保守黨參議員Victor Oh提出的一份修訂意見允許未成年人獨立申請國籍,而現行法律是父母子女公民申請按一個個案處理,如父母申請被拒,子女申請也會被拒,直到18歲成年時才能獨立申請。對於這一修訂,溫哥華移民律師庫蘭德(Richard Kurland)是讚賞有加,認為舊法對一些自小在加拿大長大、希望留在加拿大、但父母不願留在加拿大的小移民不利。

獨立參議員格瑞芬(Diane Griffin)提出的第3條修訂意見是修改語言測試年齡要求。現行法律要求14~64歲申請人,必須通過英語或法語語言測試,自由黨希望將年齡改到18~54歲,格瑞芬提出意見是將年齡延至60歲。

對於參議院的這些修訂意見,哈森辦公室沒有表態,也沒透露國會通過日程計劃。修訂意見通過國會討論後,將返至參議院正式蓋章生效。

責任編輯: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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