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蕙胞弟遭毆案 檢籲重判陳嫌15年
【大紀元2017年05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陳懿勝台灣台北報導)男子陳金標涉嫌去年12月18日侵入「二姐」江蕙住家強盜未遂,士林地方法院23日傳喚江蕙出庭作證,想起案發當時,江蕙不僅心痛,更是害怕,庭末則請陳嫌考量證據齊全等情況,向法官認罪;然而陳嫌仍然抗辯至今,對此,檢方認為犯後態度惡劣,毫無悔意,建請法院重判15年。
江蕙表示,案發當時自己與外傭在2樓廚房,聽到弟弟的哀號聲後上樓察看,發現弟弟頭破血流,嫌犯則手持螺絲起子站在一旁,隨後陳嫌將她拉到餐桌旁,不僅要她開啟保險箱,也推倒她,造成頭撞到地板。
不過陳嫌回應,自己有很多前科,也有一套犯案邏輯,不可能將血跡、衣物及指紋等證物遺留在現場,顯然有人刻意栽贓。
然而公訴檢察官認為,陳嫌有多項前科,過去也有類似的強盜行為,警方的蒐證很完整,但陳男一再以離譜說詞抗辯,犯後毫無悔意,態度惡劣,建請合議庭依強盜未遂重判15年。◇
責任編輯:陳真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