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建銘自訴馬英九案 5大爭點兩造攻防
【大紀元2017年05月16日訊】台灣高等法院今天開庭審理立法委員柯建銘自訴前總統馬英九洩密等案。庭中列出5項爭點,兩造律師針對是否傳喚證人及調閱他案卷宗等激烈攻防,庭訊約2小時結束。
這起案件的背景源自於特偵組曾召開記者會,指控前立法院長王金平替立委柯建銘關說司法案件,後來引發洩密爭議,其中前檢察總長黃世銘被判有罪定讞,馬英九也挨告。
柯建銘向台北地方法院自訴馬英九,涉嫌透過秘書通知黃世銘到官邸,提供關說案監聽與通聯記錄涉教唆洩密,以及馬英九開記者會指柯建銘關說涉加重誹謗共兩罪。一審台北地方法院日前判馬英九無罪,柯建銘提上訴,高院今天首次開庭進行準備程序。
高院合議庭整合自訴人及被告兩造意見,確認本案5大爭點,包括民國102年9月1日凌晨誰打給黃世銘?黃世銘9月1日中午為了何事到馬英九的寓所?馬英九是否教唆洩密?黃世銘提供的「專案報告二」是否應屬祕密之事?馬英九在國民黨部召開記者會是否誹謗柯建銘?
柯建銘委任律師上訴主張,馬英九有教唆行為也有教唆結果,犯案明確,且柯建銘沒有委請王金平進行司法關說,馬英九明知言論內容不實,建請法院撤銷原判並改判。
馬英九在庭上說,他沒有犯罪,一審法院判他無罪,十分的正確,柯建銘對此案提起上訴,證明柯建銘3年半前透過王金平聯手關說法務部長及台灣高檢署檢察長,使檢察官放棄上訴的違法失格行為,沒有悔改認錯的意思,建請法院駁回柯建銘的上訴。
柯建銘律師主張,原審認為馬英九未親自與黃世銘聯絡,不構成教唆洩密以及依卷內資料,無從認定「專案報告二」所增加的內容是馬英九教唆黃世銘,均有違誤,以本案高度,馬英九不可能找隨行祕書林有振傳話給黃世銘,另舉最高法院3項判例。
柯建銘律師聲請調查證據部分,請求法院調閱馬英九另案、目前在台北地方法院審理的相關案件全部卷證以及傳喚檢察官楊榮宗及馬英九隨行祕書林有振,要求進行交互詰問。
不過,馬英九的律師則說,沒有調閱另案卷證的必要,聲請傳喚楊榮宗到庭也沒有必要,因為楊榮宗並非電話通話當事人,楊榮宗之前開庭講的很清楚,只能確認那通電話是總統府打來的,無法證實是馬英九所打,也無法證明通話內容;傳喚林有振部分,則沒有意見。
庭末,審判長問兩造未來開庭傾向週一或週五開庭有何意見?馬英九律師請求,因馬英九通常有既定行程,請於開庭前1個月通知,柯建銘則嘀咕表示,「卸任總統還有什麼好忙」;審判長諭知全案候辦。(轉自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