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詐領助理費 桃園市議員貪污罪起訴
【大紀元2017年05月15日訊】桃園市議員張肇良自民國99年起,連續6年找來人頭帳戶等方式,向桃園市議會申請助理費用,成功詐領共新台幣1000多萬元,遭桃園地檢署依貪污罪嫌起訴。
張肇良為桃園縣議會時代之第16、17屆議員,103年改制桃園市議會後,為第1屆桃園市議員;而市議員的公費助理費是按照「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規定編列,每月助理費24萬元,可聘請6到8名公費助理,公費助理月薪最高不得超過8萬元,最低需符合勞基法最低基本工資。
張肇良去年被檢舉涉嫌以人頭詐領助理費,桃園檢調查出張肇良他從民國99年起的縣議員時代至今,涉嫌詐領高達新台幣1048萬7796元,張肇良去年8月以被告身分約談後,遭收押禁見。
檢方調查,張肇良以張姓、姜姓男子等人充當人頭,向桃園市議會申報公費助理薪資,待薪資撥到人頭助理帳戶後,再由服務處何姓助理等人,持人頭帳戶的存摺、印章,到銀行提款交給張肇良。
此外,檢調也查出,張肇良也將服務處李姓、邱姓、葉姓與蔡姓等4名助理的薪資虛報提高,每人月薪為2萬至5萬元,詐領助理補助款的差額,同樣再由何姓助理前往銀行提領,交給張肇良花用,99年至今,估計共詐領1048萬7796元。
桃園地檢署偵查終結,將張肇良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提起公訴;其服務處何姓助理則被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緩起訴處分;服務處張姓清潔人員,也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起訴。(轉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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