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7年05月14日訊】台灣6月1日起夏月電價正式起跑,費率較非夏月電價高,小家庭月用電330度恐要多交58元,月達500度者則多166元;住商型簡易時間電價也首度適用夏月電價,民眾用電得更節省了。
炎炎夏日,冷氣機、電風扇等成為消暑必備電器,用電量也隨之大增,台電必須透過啟動發電成本較高的機組供電,導致成本上升。
為合理反映夏月、非夏月的供電成本差異,以及鼓勵民眾節電,台電從民國78年2月起每年6月到9月實施夏月電價;但120度以下的家庭用戶不受影響。
依據台電資料顯示,每月用電度數在500度以下的家庭用戶占總用戶逾8成;330度以下家庭用戶則占約近7成。
以今年4月的最新電價費率計算,夏月電價相較非夏月的增幅為0%至27%。試算一般家庭月用電330度,夏月電價695元比非夏月的637元,要多支出58元;若月用電500度者,夏月電價增為1294元,較非夏月的1128元增加166元。
若月用電量達700度,夏月電費約為2216元,比非夏月的1886元要大增330元;月用電1000度的夏月電價為3842元、非夏月為3212,差距更拉大至630元。
至於營業用的小型營業場所和小商店部分,其夏月累進電價漲幅約為19%至27%。每月用電330度者,夏月電價約835元、非夏月約700元(增135元);每月用電700度者,夏月電價約1314元、非夏月約1077元(增237元);若是月用電量為1500度者,夏月電價約5548元、非夏月約4528元(增1020元)。
台電除現有累進電價(非時間電價)計費方式外,去年10月也推出「住商型簡易時間電價」,適用用電量較多的住戶與小商家(月用700至4000度),包括有2段式、3段式時間電價,兩種方案都要收基本費75元,2段式分尖、離峰時段計價,3段式則增加半尖峰時段,盼藉此引導尖峰用電移轉至離峰時段。
2段式時間電價部分,若以每月2100度(尖峰1100度、離峰1000度)用電計算,夏月電費為6485元、非夏月為6227元,兩者相差258元。
此外,3段式時間電價,若以每月2100度(尖峰100度、半尖峰1000度、離峰1000度)用電計算,夏月電費增為6310元、非夏月為5875元(尖峰度數納入半尖峰計算),每月多出435元。(轉自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