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7年05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莊麗存台灣台北報導)公平會10日表示,俊榮食品有限公司在招募「台灣鮮翠茶」品牌加盟過程中,未於締結加盟經營關係前,以書面向交易相對人充分且完整揭露重要交易資訊,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規定,處新台幣20萬元罰鍰,並令其停止前述違法行為。
公平會表示,俊榮公司於招募「台灣鮮翠茶」品牌加盟過程中,於締結加盟經營關係前,提供予有意加盟者之台灣鮮翠茶加盟簡介、小DM、加盟申請單及創輔合約書等書面資料,均未充分且完整揭露開始營運前及加盟營運期間,加盟店須向俊榮公司購買商品、原物料之費用金額或預估金額資訊。
俊榮公司處於資訊優勢之一方,招募加盟過程中,未於締結加盟經營關係前,以書面充分且完整揭露,將妨礙交易相對人作成正確之交易判斷,對交易相對人或不特定潛在之交易相對人顯失公平,並使競爭同業喪失締約機會,構成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顯失公平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規定。
公平會提醒加盟業主招募加盟過程中,為減少後續交易糾紛,於締結加盟經營關係或預備建立加盟經營關係前,應以書面方式向交易相對人揭露完整加盟條件與資訊,並確實遵守《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加盟業主經營行為案件之處理原則》規定。◇
責任編輯:陳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