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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政務首長與立委主持研究計畫 訂1件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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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5月01日訊】媒體日前報導指3立委、6閣員領科技部補助兼差,涉利益衝突。科技部今晚說,已確立規範和修正相關法規,政務首長和立委將只能主持 1件研究計畫,且不得支領研究主持費。

鏡週刊4月中旬報導,清查政府內閣官員領取科技部研究補助費狀況,閣員兼差情況未改善,包括科技部長陳良基、經濟部長李世光、內政部長葉俊榮、原能會主委謝曉星、政務委員林萬億及吳政忠、國安會諮詢委員童振源任內都在列。

陳良基被點名拿到最多補助金額,且逾新台幣8000萬元。他之後也表示,上任後已依規定辭去兩個計畫主持人,嚴守利益迴避相關規定,同時要求科技部尋找專家學者研擬相關辦法規範。

科技部今晚表示,對於外界質疑政務首長及立委主持科技部補助研究計畫恐涉及利益衝突,且如何有時間專注政務等問題,經參考國際作法和徵詢專家學者、法務部廉政署、銓敘部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等機關意見後,進行檢討。

同時,也確立相關規範和修正相關法規。

科技部綜規司長林廣宏指出,在「件數及經費」部分,新規定將限定中央機關政務首長及立委只能主持 1件研究計畫,且不得支領研究主持費,任職期間每年執行計畫經費不得超過任職時執行中計畫經費總額。

他說明,原本對此並無特定規範,多以4件研究計畫為上限,政務首長雖未領取研究主持費,但立委可以領取。

至於「計畫變更作業」部分,將於法規修正公告實施後立即生效,主持2件以上計畫者,由原任職機構於3個月內向科技部辦理計畫註銷、中止、暫停執行或更換計畫主持人;核有研究主持費者,不得支領。

另外,「卸任後申請計畫方式」,為使上述人員返回學界後,可縮短銜接研究工作的空窗期,在卸任日後的6個月內,可以隨到隨審方式提出專題研究計畫,審查重點以計畫內容為主,並將其任職期間的經驗與績效納入考量。

林廣宏說,科技部將先提修法草案,並送交法務單位審議,盡快完成新規修訂,目前時程尚難推估。(轉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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