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7年04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陳懿勝台灣台北報導)前總統馬英九涉洩密案14日開庭,馬英九訊後稱檢察官起訴「羅織構陷、入人於罪」,跟「電視名嘴或網路鄉民一樣」、「以臆測當證據、先射箭後畫靶」,對此,台北地檢署18日發表聲明,馬英九悖法行為,已於黃世銘洩密案及國民黨撤銷王金平黨籍案之民、刑事各案等,經法院認定明確,馬所指,顯屬無稽。
北檢聲明指出,馬英九於案發前後擔任總統8年,又擔任台灣最大黨黨主席6年半餘,始終未曾對之立法科刑;同時,馬擔任法務部長、台北市長及總統各職近20年,依其法學專長及行政經歷,對嚴守「依法行政」之分際、職權究應如何「合法、適當」行使,理應知之甚詳,何有反問檢察官之理?
北檢認為,本案訴訟攻防宜回歸理性及證據討論,勿以民粹性或政治性言語誤導視聽。
至於外界質疑北檢讓馬英九在機關過道享特權發表聲明,北檢表示,馬英九14日之傳喚、開庭及進出秩序均由法院安排,北檢並無參與規劃,對於馬持麥克風對外發表聲明釀成特權爭議,「至感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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