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支付350萬美元  與賓州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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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4月15日訊】(大紀元費城訊)去年十一月,賓州州長湯姆·沃爾夫(Tom Wolf)簽署了搭乘共享法案,搭乘共享公司Uber和Lyft據此被罰款。Lyft在2015年與賓州公用事業局已達成25萬美元和解。Uber今年4月6日同意向賓州普通基金支付350萬美元,並與賓州公用事業局和解。公用事業局原來裁決Uber需付1140萬美元的民事款罰。,但Uber拒絕接受,稱公用事業局的處罰超出其管轄範圍。而公用事業局認為它對搭乘共享公司的服務有管轄權,強調Uber在2014年2月至2014年8月期間未獲得經營許可證運營,並且還在臨時停止令發出後經營了一個月。對350萬美元的罰款,公用事業局主席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和解條款是「可接受的解決辦法「,可使這一長期的爭議結束。

 

責任編輯:李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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