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財部稅改報告 提股利所得兩種課法
【大紀元2017年04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郭曜榮台灣台北報導)財政部賦稅署委託中華財政學會對「台灣股利所得課稅及兩稅合一制度之檢討」進行研究,14日就該研究團隊的期末報告邀集專家學者及相關政府機關召開審查會。財政部表示,研究團隊建議取消兩稅合一設算扣抵制度,對股利所得課稅則提出兩種方案。
研究團隊從效率、公平、簡化與稅收4個面向評估,建議兩稅合一取消即是考量到簡化稅政;至於股利所得課稅方面,個人居住者股東的股利所得均維持合併申報,只是計稅方式不同,研究團隊較著重在公平面,因此從11個方案中建議兩種計稅方式。
出線的兩種方案分別為,股利所得分開計稅,與現行累進稅率連動,採10%、20%、30%的三級累進稅率,並模擬抵減稅額,依股利所得15%計算,上限金額為5萬元,自應納稅額中減除;或是把股利所得併入綜合所得總額,按現行累進稅率計算稅額並模擬抵減稅額,照股利所得10%計算,自應納稅額中減除,並透過調高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1%~2%,來彌補稅損。
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宋秀玲表示,兩種方案的稅損都超過百億元,但第一種方案的稅損金額又比較大一點。她指出,營所稅拉高1%約是增加200億的稅收,因此提高1個百分點就可平衡稅損。
財政部指出,此案預計今年4月底前繳交正式研究報告,屆時將公布上網,估在今年5月提出最終改革方案,5月中旬前送交行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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