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7年04月14日訊】中華民國考試院全院審查會4月13日通過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修正草案,所得替代率最低降至55%、18%6年歸零、依政務人員退職酬勞金給與條例辦退職的副總統,每月退職所得不超過18萬元(新台幣,以下同)。對此,外界將這項條文視為「連戰條款」。
民國92(2003)年12月31日前卸任的政務人員,因可以併計過去常任文官年資,以致退休所得偏高,以前副總統連戰為例,月退俸再加上18%優存,他每月可領到47萬元,遭詬病。
據中央社報導,配合政府推動年金改革,銓敘部提出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修正草案,13日下午經考試院全院審查會通過,將送20日考試院會通過,會銜行政院,再送立法院審議。有關所得替代率,銓敘部原版本,比照簡任級政務人員,以35年年資為例,退職所得替代率上限75%,分15年逐年調降至60%。特任級以上政務人員,年資35年,退職所得替代率從上限65%,分15年逐年調降至50%。
因部分與會人員對於草案內容有不同意見,經過表決,以14票贊成、5票反對、1票棄權,通過比照簡任級政務人員替代率從80%分10年降為70%,特任級以上政務人員替代率從65%分10年降為55%。
考試院全院審查會也通過,選擇依政務人員退職酬勞金給與條例辦理退職的副總統,每月退職所得不得超過卸任副總統禮遇金額。因連戰當時選擇依政務人員退職酬勞金給與條例辦理退職,若通過立法,未來連戰的月退職金將不得超過卸任副總統禮遇金金額、18萬元。
18%優惠存款制度,全院審查會通過比照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草案規定6年歸零。第1年及第2年降為9%,第3年、第4年6%,第5年及第6年3%,第7年起歸零。全院審查會也通過,政務人員退職再任有給職務者,參考原考試院函送立法院審議的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規定辦理。再任職私立學校職務,且每月支領薪酬總額超過最低保障金額3萬2,160元者,自法案通過後的下一學年度起,停止支領。
根據銓敘部向年金改革委員會提報政務人員退職資料,8類、542名政務人員領退職酬勞金(含優存),月領16萬元以上有2人,2萬元以下居多,有148人,其次是2萬元至4萬元,有9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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